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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师妹想和大家聊的就是网上冲浪的事儿。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说法,没有具体说明该如何操作。究竟在互联网上做出哪些行为会导致违法犯罪?小师妹以互联网中常用的“群”为例,结合2017年颁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来和大家说说,如何做一个好群主。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所谓的“群”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常见的群载体有微信群、QQ群、贴吧群等等,群就是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工具的集合。据此,我们可以将“群主”理解为群的管理者。群主有别于普通群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即移除群用户的权限。
关于群主责任的话题中,最有传播性的可能是“群员犯法,群主连坐”这样的说法。其实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已经不存在“连坐”的概念。通常对群主的处罚是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引申到刑法概念中,间接故意仍然属于一种故意的心态。一旦群主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他就可能将因其放任故意的心态成为犯罪的共犯,毕竟群主承担着管理群的责任。
那群主为什么需要承担这样的责任呢?
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有4种义务的产生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之义务。2、职务或义务要求之义务。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4、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其中先行行为在群组关系中就是群主建群的行为,一旦建群就有了对应的管理义务。这也是上述规定中“谁建群,谁负责”说法的来源,所以群主收到处罚并非是因为“连坐”,而是要对自己的建群行为负责。
前段时间有个热门案件,某群主在踢掉群员之后被诉至法院,原告诉请法院判决被告重新邀请其回到微信群中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最后法院认定了“踢人”是群主管理的一种权力,也是群组自治的一种方式,驳回了原告的诉请。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也能看出来,群主对于群是有管理权利及义务的。
最后,怎么样才能安安心心做一个群主呢?
小师妹认为,当群内出现违法信息时,群主应当及时告诫发布违法信息的群员,制止其行为,提醒其他群成员不要对违法信息进行传播,清楚违法信息。如果该成员在群主告诫后并未停止其行为的,群主就将其移出群聊,并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或有关机构举报。只要群主证明了自己确实尽到了监管义务,那么其将不再为其他成员的发布违法信息的行为承担责任。
某些群组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领域也是值得考虑的要素,在群成员是在某种特定关系下集合在一起的也能够理解为私人领域,那么在私人领域中应该有言论的自由。
另外,小师妹认为,群主的责任是否应该比群组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有更大的监管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大数据的监控下平台显然更容易监督和管理群组,且平台具有一定的盈利性质,那么在群主有过错的情况下,平台势必存在更大的过程,其责任又该如何界定也值得大家探讨。
如何做一个好群主?
作者:刑事法律业务部来源: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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