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深圳甲公司业务员王某一直联系跟踪的一个设备买卖合同的货款,买方杭州乙公司一直拖着不肯给。临近年底了,年终考核有资金回收一项,王某有点着急了,就找了乙公司所在地杭州的一家财务咨询公司丙公司,并且以个人的名义委托丙公司:负责收回货款。三个月过去了,丙公司仍然没有把货款要回来,王某着急了,就跟公司反映要求起诉乙公司。甲公司起诉到法院之后,乙公司拿出来王某委托丙公司收款的委托书,及丙公司已拿走现金的收据。这下王某傻眼了,找丙公司,丙公司跑了。找甲公司继续催要,甲公司提出王某代表甲公司参与了合同的签订和货款的催要,他个人的委托成立甲公司的表见代理。双方争执不下,案件久拖未决。
律师分析:
业务员代公司收款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风险。公司往往为了开拓业务的方便,给业务员很大的权限和空间,有的给予业务员全权授权,有的许可业务员可以代收货款,更不可原谅的是有些公司甚至还提供空白合同。这些都有可能使得业务员的一个签字,成为公司表见代理的一个伏笔。
公司要规避这一风险,在给业务员的授权中,一定要明确权限及委托有效期,并排除收款、减免等特别事项的授权,更加不能给空白合同或者内容不明确的盖章文件。
公司被业务员“表见代理”的风险
作者:陈焕柱来源:智仁律师

案例:深圳甲公司业务员王某一直联系跟踪的一个设备买卖合同的货款,买方杭州乙公司一直拖着不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