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市来了?卖掉婚前房产“炒股”赚钱怎么算

来源:万益说法

文章摘要
基本案情 小陈和小夏是大学同学,两人2012年结婚。婚前,小陈全额付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小陈平时喜欢“炒股”,陆陆续续也赚了一些钱。

基本案情
小陈和小夏是大学同学,两人2012年结婚。婚前,小陈全额付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小陈平时喜欢“炒股”,陆陆续续也赚了一些钱。但妻子小夏对于“炒股”一事一直都持反对态度,她认为股市投资有风险,一旦亏损,几乎无法挽回。
今年,小陈琢磨着牛市可能就要来了,于是瞒着妻子把婚前买的一套房子卖了,把钱全部投入股市,并时常关注股市行情,进行买入、卖出操作。最近股市行情大好,小陈趁着股票大涨抛售,赚了不少钱。妻子小夏知情后与小陈发生激烈争吵,两人遂生离婚心思。小陈咨询律师:把卖掉自己婚前房产的资金用于婚后“炒股”,所赚的钱还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吗?
以案说法
股票投资涉及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在此不讨论股票限售、分红等问题,仅就上述案例中小陈作为普通个人投资者的角度,看看小陈卖掉婚前房产,用所得款项在婚后进行股票投资所赚的钱如何定性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不因形态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小陈卖掉自己的婚前房产,所得的款项即便包含自然增值部分,也还是属于小陈的个人财产。但小陈将该卖房所得款项,婚后在股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并进行买入、卖出操作,股票价格变动不是纯因市场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
小陈的上述“炒股”行为所赚的钱属于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所规定的“投资的收益”。因此,小陈卖掉自己婚前房产,用所得款项在婚后进行股票投资所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小陈的个人财产。
律师提示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家庭生活事宜,夫妻应互相协商,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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