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对以往的《侵权责任法》的继承和创新,对既有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规则制度中科学合理的内容加以继承,同时通过澄清理论要点、突破规则体系的局限加以创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了侵权责任承担的损害要件,进而明确了无论是过错责任原则抑或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都只是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删除了列举式的民事权利,隐性的加大了侵权保护范围。本文将重点分析并阐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对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所做出的修改。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下设十章,分别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损害赔偿、特殊规定、以及几种具体责任类型。通过总分结构构建完善的侵权责任保护体系,继承了原有《侵权责任法》的体例,但也创新性的突破既有规则体系的束缚,确立新的规则和制度,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创立全新局面。新的《民法典》真正将侵权责任作为了民法的兜底责任,成为民法中的“小刑法”,不仅符合了刑法的谦抑原则,也避免原民法体系赔偿责任和请求权责任混乱的局面。
1、明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 |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与否来认定责任存在与否。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一个完整的侵权行为需要具备四要件,即过错、侵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未提及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在既往实践中虽能依照学理等正确认定侵权责任,但不得不承认,缺失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的侵权责任是不完整的。幸而该疏漏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得以弥补,《民法典》增加“造成损害”的限定,一次增加了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两要件,使得过错责任一般条款得以完整建立。同时,该修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关于无过错责任规定中“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表述保持了一致。
2. 扩大侵权保护范围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 |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
原《侵权责任法》对保护范围采用列举方式,但其中遗漏了几项司法实务中比较常见且重要的权利类型,如债权、继承权等。《民法典》概括规定,一切民事权益均可以得到保护,其范围包括总则中确定的七种基本权利类型,即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以及其他投资性权利。《民法典》将债权、继承权囊括入保护范畴,扩充保护范围,也使得“侵权责任”这样一种兜底性民事保护途径更为完善。将保护范围扩大至民事权益也有利于保护一些无名民事权益,具体可分为四类,分别为:1.死者的人格利益,包括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2.胎儿的民事利益保护,例如对侵害孕妇导致胎儿人身损害等;3.其他身份利益。身份利益一般指生命权、配偶权等,但一些法律关系中也会出现不属于传统身份利益范畴的身份利益。如:夫妻离婚时发现婚生子非男方亲生,在此案件中,女方侵害的并非男方的生育权,而应是其他身份利益。4.其他无法被算入七大类的财产利益。如:因为错误的行政行为,导致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所产生的企业损害。《民法典》颁布之后,侵害以上四个方面的民事权益也将要承担侵权责任。
3、区分绝对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通过新设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区分了绝对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此二者有着泾渭之别。
绝对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虽然同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但二者存在明显不同。首先,绝对权请求权并非独立的请求权,绝对权请求权时依附于绝对权的从权利,只有具备基础的绝对权,才有可能产生绝对权请求权。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为独立的请求权,因民事权益受损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产生基础是行为,而非某种绝对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性质上为债法的请求权,属于独立的请求权。
其次,绝对权请求权只保护作为基础的绝对权,对于除此之外的民事权益不产生效果。但损害赔偿请求权立足于一切民事权益,对一切民事权益都不加区分的保护。例如: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第235 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民法典》第236 条),这属于绝对权请求权。但无论行为人损害物品还是损害人格权,都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请求权。
再次,适用损害赔偿请求权时,原则上要求侵权人存在过错,除非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是,适用绝对权请求权,无需考虑行为是否具有过错,即便行为人不存在过错,但只要对存在侵害、妨害危险时,就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请求权。
最后,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需要考虑诉讼时效。而绝对权请求权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995条,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共计九十五条,其注重热点,在总结了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实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增设或改动,完善了制度规则,调整条款内容。侵权责任编的一般规定中,明确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扩大了保护范围,增设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兼顾权益保护和自由保障,在《民法典》实施后,必将促进侵权责任的正确适用和顺利发展,同时也能为司法实务工作提供准确的法律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