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系列(一):如何拓展人脉?

来源:iCourt法秀

文章摘要
律师个人品牌与影响力的建设,除了需要具备厚实的专业功底与高效的服务能力外,还需要营销这种软实力的加持。付律师特意撰写系列文章,聚焦人脉拓展、精准推销、课程推广等大小主题,为你解读、演绎律师营销力。

律师个人品牌与影响力的建设,除了需要具备厚实的专业功底与高效的服务能力外,还需要营销这种软实力的加持。付律师特意撰写系列文章,聚焦人脉拓展、精准推销、课程推广等大小主题,为你解读、演绎律师营销力。
无论在哪个行业,人脉的拓展都是业务拓展的关键一环。
有一位律师(曾在某政府重要机关中担任领导)说,辞职做律师前,“求”他办事的人应接不暇,但辞职做律师之后,委托他做法律事务的人却寥寥无几。他说没想到这些人怎么这么势利,求他办事时毕恭毕敬,现在找他们就变得冷若冰霜。
还有律师说,自己做过很多项目,在做项目的过程中结识了很多说的算的重要领导,对自己非常客气,每次见面也都盛情款待,但当自己做了律师,再去找这些领导时,他们都顾左右而言他。
有位年轻律师说,自己加入了很多的圈子或微信群,比如:加入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市狮子会等组织或者某某法律论坛群等,但并未从中获取业务。
大家的共同的痛点是认识很多人,总觉得这些人会委托自己做业务,但是却大失所望。为何那些“好朋友”都不找自己做业务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举一个看病的例子。
假如你的好朋友是某医院的医生,你知道他医术平平,如果你生病了,你会去找他看病吗?当然不会,你肯定会说,谁能治好我的病我找谁,命比感情重要。为什么不能激活已有的人脉落地形成自己的案源呢?
其实和上面看病的道理是一样的。对你的朋友而言,他要考虑:你是不是有价值,是否可以帮他办事的人、可以托付的人。如果不是,那么你就应该知道其中的答案了。
一、交换价值,是打造人脉的根本
每位学生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跟学习好的孩子坐同桌,期望跟着别人学习。大家都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但是大家想过没有,学习好的学生家长会怎么想,他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与学习更好的孩子做同桌。每位同学及家长都希望从别人身上学到好的习惯,进一步提升自己,而不是被拖累。
同样的道理,你没有交换价值,你想跟有价值的人在一起也是不可能的。你可以认识上万人,但是你却得不到自己认为是“朋友”的人的帮助,因为他们并没有把你当成朋友。
要想改变自己的人脉困境,就要明白律师人脉拓展的基本逻辑:没有交换价值,就不会有深度交际。
我曾提出“漏斗理论”,形象地比作律师的人脉拓展道理。漏斗理论是什么呢?有一只漏斗装满了豆子,在重力的作用下慢慢地向下流,流下去的豆子就好比律师的案源,漏斗越大好比律师潜在案源就越多。最容易形成案源的部分是漏斗最下部,漏斗下部愈加密集的豆子,就是最有希望形成的案源。而漏斗的最顶端是律师潜在的案源。
通过形象的比喻想告诉大家,要想形成最终漏下的案源,就必须扩大漏斗的体积,即加大交际,不停地认识人,还需要把漏斗里的豆子压实,即甄选有潜力的人,加强密切交往。
在这里,我谈谈微信群交际效果。经常有律师问:自己有很多微信朋友圈,微信好友三千多人,自己的人脉圈规模是否足够强大?
大家要知道,越是容易或者短时得到的东西,就越没有黏性。通过扫码认识的人,只是字面上或者软件里认识的人,很多只是萍水相逢的“露珠”朋友,并没有任何深入交往。不要迷信微信群友的友情,也不要浪费太多时间与微信群的“朋友”聊天交友。
关于人脉开拓的时间安排,应该把 80% 的时间投入到可能形成案源的交际中,不要把过多的时间投入认识新人的交际中。朋友往往不是你自认可的人,而是对方也认可你的人。也就是说,你认为对方是朋友的人不一定能帮到你,只有对方也认可你是他的朋友的人才会帮你。暂且不说他能不能帮上你,至少他才可能有帮你的心意。
我还要分享一种价值理念,与其每天急匆匆地拎着包跑市场,不如把工作重心放到业务能力的提升上。前面,我给大家举了学校里的学生争同桌的故事,就是要告诉大家,求人不如求己。
打造自己就是打造人脉,用心打造自己、提升自己、学习专业知识,才可能获得别人的赞赏、认同,最终才能走进“朋友”的内心,否则的话,在他心中你没有交换价值,即便是你跟他一起吃饭、一块参加爬山、相约去打羽毛球,他都不会把案源交给你。
这就如同说,我们可以一起玩,但是我们工作不交集,这也和刚才我讲的医生和病人的故事一样,再好的友情也抵不过命重要。案件对客户来说就是病情,即便你是他熟悉的医生,他不信任你,也不会把案件交给你。
优秀的人容易赢得有效的人脉资源。为什么要争做优秀的人?因为你优秀了,别人觉得你有能力才愿意与你结交。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人会找优秀的人做朋友。人们为什么愿意结交有名气的人,并愿意跟他成为朋友?因为事实证明有名气的人有能力、有魅力,可以帮助你并满足你虚荣心。
有句老话说,富在深山有远客,穷在闹市无人访。这句话道出了现实生活中的“势利”现象。同样的道理,说得残酷点,你没有价值,你的门庭前就可罗雀,即便是邻居、同事也不会去跟你有交集。如果你真有才,再远的朋友也会来找你,这是现实,虽然很残酷。
所以,做一个优秀的人,自带“光环”(有效价值)就容易获得有效的人脉。谁不希望与有资源、有价值、有情怀、有品德的人结交朋友呢?
有人问我,自己感觉有很好的人脉资源,做律师应该很容易吧?我给他回复说,你认为的资源和你能够利用的资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试试后就会理解地更深刻。
我建议大家做一下自我测试:在一张纸上画一道竖线,左边列自己的长处、价值,右边列朋友的长处、价值。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上,看看你对于客户有多大价值或亮点,就知道自己的朋友圈的真实状况了。
举个例子:你教育背景深厚、待人真诚,擅长诉讼代理,成功代理过很多大案、要案。李处长在公司里是法务总监,法律科班出身,见多识广,热情好客,把这些一一列明分析:你能帮助李处长作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一起合作。
如果分析后感觉李处长与自己的切合点比较多,结交他对你的业务发展有好处,就应投入更多时间交际、了解、合作。如果你觉得切合点少,高攀不上,你就要从长计议,拿少部分时间去维护或者去争取即可,因为人家不是你的“菜”,你也不是人家的“菜”,不可强求,高攀不起。
照上述方法,对你遇见的业务可能有所帮助的朋友逐一分析,你就会知道这些人谁是“金矿”“铜矿”“铁矿”还是“石头堆”,在拓展人脉的时候如何交往了。
二、人脉拓展的技巧
第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是律师的立身技能,也是最能体现自己交换价值的根本。为此,我们要不懈地深入研究专业知识,包括再次深造、写更多的专业论著,要学习并拥有更多更强的技能。
听“喜马拉雅”App 关注我的《大律师锤炼计划》节目的年轻律师,我为你们点赞。你们不但渴望成为大律师,而且在努力寻求成为大律师的办法,懂得借鉴他人的经验为己所用,说明你们是有想法、有信心、有行动的践行者。
俗话说,技多不压身。技能学习的范围很广,站在律师的角度讲,学无止境,不应局限于专业知识,也包括交际、策划、管理知识。对年轻律师而言,要从基本技能开始,慢慢做起来。
第二,要成为一个值得交往的人、受人欢迎的人。
互联网时代,认识一个人很容易,一张名片、扫一下微信号就可以认识。但是认识仅是一面之交,要成为朋友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如果对方觉得你不是一个受人欢迎的人或者没有价值的人,估计交往的路也会瞬间堵死。
人们愿意结交一位懂医学的人做朋友,可能不一定让他治病,但遇到一些健康问题可以咨询他。同样的道理,很多人也需要律师做朋友,他们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他。医生懂医、律师懂法就是值得交往的原因所在。
你的朋友可能也有很多朋友做律师,他遇到法律问题时去问李律师、张律师而不来咨询你,他可能认为别人比你能力更强且人品更好,所以,一定要做有价值的律师、受欢迎的人,与人为善、亲切随和且专业能力强,要让对方觉得你不招人烦,愿意跟你在一块玩、一块商量事儿,愿意把事交给你。
第三,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从事业发展的角度讲,律师尽量回避那些连物质上都不能够独善其身的人。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那些连自己温饱都解决不了的人,也注定帮不上你。从这点上讲,这些人也不可能成为律师的客户。
还要远离那些精神人品层面不能独善其身的人,这些人人品有问题,他们不但不会帮上你,甚至有可能会损害到你,所以离远点为好。
第四,多结交愿意把时间花费在你身上的人。
也就是说,对你好的人,如果能力也很强,就可能是你的人生贵人。因为你是被他关爱的人,他就会用心帮助你。关爱我们最多的人是谁?父母。
在人生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最终不舍不弃的永远是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能无私地把更多的时间和爱放在子女身上。
同样的道理,在我们事业发展过程中,如果我们的领导、老师、同学愿意把时间花费在自己身上,必然是自己的福分,我们也同样应把更多时间花在他们的身上,只有这样,你来我往就会结下深厚友谊,在任何时候双方才能相互帮助。
第五,应真心地去结交一些“落难英雄”。
落难英雄,说白了,就是有能力,但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发展起来或暂时遇到人生挫折的能人。结交那些没有能力的人,他不会帮上你,因为他没有能力帮你,而“落难英雄”就不一样,他们只是遇到暂时困难或者还在艰难前进的路上而没有发达,你真心与他交往,未来他发达起来定会助你事业一臂之力。
友情需要时间来加深,所以要经常联络。我们经常听说,我跟某人都二十多年的交情。为什么要强调时间的长短,就是因为对友情来说,时间是建立信赖的强力融合剂。
特别是年轻的律师,在你刚开始从事律师之际,你很难有广泛的人脉,认识的人不多,而且愿意跟你交朋友的人也不会多,其中大多数还是没有发展起来的职业新手,你要注意与他们保持真诚相待,经历一定年月,帮助你的人可能就是他们。
虽然高攀有能力的人很难,但还要努力争取未来可能会帮助你的人。为什么说大学同学未来对自己的事业可能帮助最大?就因为在纯真的年代里,大家建立了真挚的友谊,这些人无论未来如何发达,都会尽力相互帮助。
有句话说,未成佛道,先结人缘。也就是说,广结善缘,才能获得善果。无论是初次交往的人还是以前已经交往过的人,一定要用心地对待对方,让对方感觉到你是一个受人欢迎的人、热心的人、有能耐的人,长此以往人脉资源才能水到渠成。
本人在从事律师之初,有市场拓展的巨大压力,恨不得希望从朋友那里立刻得到案源来解燃眉之急,但是正如上述所讲,人脉拓展需要时间、能力等综合作用才能呈现效果,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所突破。
在这里,我也谈谈个人成长的一些想法。对我来说,本科是学电力系统自动化的工科专业,没有法学院的同学和校友,能助我事业发展的人脉资源少之又少,这是我不可回避和无法弥补的弱项。我只有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提升自己,写作专著、成功代理案件、用心结交人脉,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并让别人感觉自己有情怀、有能力、有担当、对法律有着独特的见解,从而愿意与我相识相交,让我能在律师行业中立住脚跟。
可能很多人会说,我是北大法学院的,我是清华法学院的,我人脉宽广,我的校友在政府担任要职、在公司做 CEO,自己不用担心案源问题,校友给点业务就够了。
笔者认为,不要那么乐观,一个班级里的同学,有最亲密的同学,也有比较疏远的同学,即便是最亲密的同学也不见得他有能力帮助你,比较疏远的同学也不见得因为同学关系而帮助你。
把这些问题看得悲观点或者是更客观点,对自己的发展没有坏处。千万不要把同学不“当”同学,认为同学一定会帮你。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一定要帮助谁,感情不到位、能力不到位,凭什么帮助你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一些在体制里当过领导现在做律师的朋友,辞职前提拔了很多人,以为被提拔的人肯定念你的好,现在肯定会帮助你。个人感觉,也未必。你担任领导的时候,下属敬重你、言听计从,有可能不是对着你,而是对着你所处的职位以及你掌管的提拔权力。
提拔别人是你做领导的分内工作,并非是你的恩赐,所以,别太自作多情,认为老下属一定帮你介绍法律业务,不要把看得见的资源想象成一定可以得到的资源。
三、人脉拓展的方式
大律师吕良彪曾总结律师人脉拓展的几种方式,供大家参考:
1.课堂营销模式:
一是同学类营销,如:律师花钱参加总裁班、MBA、EMBA 班等各种培训,与各种老总结下“同窗之谊”,赢利信任、获取商业机会;
二是讲课类营销,如律师自办论坛、培训班自搭平台、学校、培训班给企业家授课,或是想方设法成为大学的“教授”进入大学讲堂,或是给各种或高端或低端的培训班授课,以此结交人脉。
2.媒体营销模式:
即通过频频在媒体“露脸”——所谓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赢得公众的关注而“出名”,再借“名气”结交人,求得商业机会,帮助别人办理法律事务。
3.产品营销模式:
即律师针对市场需求,开发设计出相应法律产品。如:资产证券化的问题解决方案;针对国内民营企业家普遍缺乏安全感的需求,设计出家族资产海外信托类法律产品,创造和占领市场,拿着产品去推销,结交人脉。
4.“同好”营销模式:
即律师通过与他人尤其是潜在客户共同的爱好交朋结友、交流感情,如高尔夫,如登山,如户外驴友,如驾车出游,如品红酒、喝老茶,等等。
5.“权威”营销模式:
一是律师通过成为律协“领导”,担任不同层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为相关协会负责人,做知名大学教授、研究导师,以及获得其他种种“衔头”的方式,将自己打造成所谓“权威”,以展示“职业能量”;
二是通过出书、授课等方式展示“专业能力”:律师出书或研究企业相关法律风险、法律专业问题面对企业家营销,或研究相关领域律师业务,既向社会营销也在律师业内赢得“江湖地位”以寻求商业机会。
当下律师,既要会做事、做人,也要学会“作秀”以求得公众支持。
综上,大家也不要灰心,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好好的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个人品质,才更容易赢得别人的信赖。
律师人脉的打造,首先从打造一个优秀的自己开始。
敬请关注律师营销系列文章,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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