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将到一年清明时,“上坟”成为主要的旋律,也是倡导中国传统的孝文化的话题。据媒体报道如今祭奠的用品早己不是“纸钱”那么简单,“别墅洋房”不说,还有“海鲜、金条、苹果手机、侈奢品包包”,凡人用的好东西“阴间”也要有。以为有了这些物质享受的象征物烧过了,也就是孝敬了。
我家也有父母都是八十三岁的高龄老人,我不是传统意义上最孝顺的孩子,我父母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最慈爱的父母,生活中难免也有不和谐的时候。这几十年过来,我也到了为人祖辈的年纪,回顾从小到大的经历,对尊老爱幼的理解有个人的浅见:
一、孝敬应是每个家庭的传承,耳濡目染自发形成。
在我很小的时候,坐在院坝里听爸爸讲故事,印象中有一个故事是说:母年高,儿不孝,用烂背兜背老母去崖边丢弃,其子将背兜找回,儿问子:何以找回烂背兜?子答:将来丢你再用。儿顿悟,找回老母好好奉养,世代尊老爱幼人丁兴旺。
估计我父亲也是很小就听到这个故事的,他对祖父母的孝敬,既不盲从,也有分寸:父母生活可以自理时,他的工作始终是在第一位的,所以他年年当“先进工作者”至退休。当父母年迈生病需要守护和经济支撑时,他能担当的全部担当,就算为此小家庭日 了难过也不能改变。
所以,在我很小离家参军时,他对我的要求就是:好好学习和工作,我们还能行动,不要管家里。
看到目前行动己经不便的父母,我们也没有管过多少:他们自己买菜做饭,不用我们“管”,也不愿意我们管,说是要“老了”再说(他们的心里只有老到走不动了才是“老了”)。清明节要来了,他们也是小心的问我:如果有时间,带他们回一趟老家上坟。
有这样以身作则、为儿女着想的父母,我们自然而然会尽最大努力让他们能按他们的意愿过得开心一点。
二、父母对孩子的爱,也要有理性,才能成全健康的人生,得到受晚辈尊敬孝顺的晚年生活。
(一)对孩子无原则的爱变成“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时候,我那不识字的农妇母亲常给我讲一个故事以映证她打骂我是对我好:有子犯罪后在被执死刑前要求见母亲一面,见面后只要求再吃一口母亲的奶,结果一口将母亲奶头咬掉。看着痛不欲生的母亲,儿子说:要不是你从小对我惯养,让我不分是非,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这是你的报应。
生活中常接触到那些爱孩子的父母,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接触过的三十几岁的男孩子,本来是三十而立勇于担当的年纪,但是,却还“萌”得一塌糊涂:起床还要父母叫,吃饭也要父母叮嘱,天天由父母当闹钟。虽说父母早早准备了车和房,但有哪个正常的女孩子愿意靠在这样“萌”的男人肩上?所以,至今也是光棍。
也接触过所谓要富养的女孩子,本来不是富一代,只是普通的职工家庭,就因为盲目相信“富养”女儿,让女儿真真是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日
子”——在这些父母眼中的“富贵”就是有钱花、有人侍候?结果,女儿养成了要啥得有啥,天下就她为大的娇小姐脾气。所以,至今也还单身。
先不说他们将来是否有幸福的小家庭,就是有这样的儿女,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用说担当社会责任,当父母的能指望着将来为年迈了无能为力的自己尽赡养责任?
(二)父母以孝顺的名义绑架孩子,获得的是形式上的孝敬。
有段时间,说是将出台法律规定必须每年回家几次探望父母。作为法律人,有法可依固然是好,但是,从制定法律的目的来看,并没有达到倡导尊老的目的。
儿女成长的过程是培养其生存能力的过程,长大成人了父母就要“放飞”,不要以爱的名义圈在家里。一旦进入社会,就要让其轻装上阵自由翱翔。
我前面说我父母从不要求我一定要回家几次,但只要父母有需要,我们无一不是放下一切赶到。但是,现在有些父母身体健康,可以有适合自己年龄的生活却非要孩子陪伴,也就是想以孝顺的名义再把孩子圈在身边。此时的孝敬只是锦上添花,可有可无。
想想,当父母五十到七十岁时,孩子也是二十至四十岁左右,也是人生中最为关键的事业、家庭、孩子三者兼顾的时候,分身乏术的可能性更大,只要没到不尽儿女责任的地步,我个人认为就是正常的。父母真到了七老八十的地步,也行动不方便了,孩子也临退休了,也腾出时间来了,自然会照顾老人。这时候的孝敬才是雪中送炭,那是必须的。
所以,即使有法律来规定一个月探望父母几次,这样的亲情得到又有几分是真心?
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宣扬尊老爱幼的传统。没有尊老,人类就没有繁衍的原始动力,也就没有了爱幼的前提。大家互相理解,为共同的家庭生活尽力而为,不把孝敬当成形式,不把爱护当成借口,老与幼相处都要轻松愉快得多。
清明时节话“孝敬”:省一点锦上添花,多一分雪中送炭
作者:张建新来源: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

又将到一年清明时,“上坟”成为主要的旋律,也是倡导中国传统的孝文化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