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520、521、1314等金额的,注意啦!

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中国人向来喜欢“好意头”,这不,即将到来的“520”又掀起了一波结婚登记潮。据悉,为迎合年轻人的喜好,某地婚姻登记处5月20日正常受理婚姻登记业务,加班加点为适龄青年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人向来喜欢“好意头”,这不,即将到来的“520”又掀起了一波结婚登记潮。据悉,为迎合年轻人的喜好,某地婚姻登记处5月20日正常受理婚姻登记业务,加班加点为适龄青年办理结婚登记。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热恋中的情侣也经常会发例例“520”“521”“1314”的微信红包以表爱意,但微信红包转账也有讲究,你知道吗?

520转账
爱你喔520
案例回顾
某法院通报的一起情侣分手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3月,大帅与小美(均为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此后小美因创业开店缺钱,向男友大帅多次借款,大帅用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小美8万余元,都没有约定借期。
2018年4月,两人正式分手。三个月后,大帅打电话要求小美还钱,小美虽有承诺但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大帅于2018年10月将小美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小美偿还本金和利息。
庭审中,小美承认自己收到了大帅转的8万多元,但是她认为,这些钱都是大帅在两人恋爱期间基于示爱对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所谓的民间借贷。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8万多元的转账中有3万元整数转账属于借款,但是还有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特殊,分别是一笔13145.21元和三笔13145.20元,由于此时双方为恋爱关系,这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根据举证原则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这几万元是原告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行为,因此不支持要回。
最终法院判决小美需要归还大帅3万元的借款本金,该判决已生效。
法律知识
这起案件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一、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对情侣吵架,女方一气之下把两人攒的“买房钱”5234元进行了公益捐赠来祭奠爱情,没过几天两人复合,女方想把捐出去的钱要回来......
二、借款合同
这个问题涉及什么样的微信红包或转账属于借款?什么样的微信红包或转账属于捐赠?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即自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如果一方认为是构成借款合同的,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证明借款合同的有效。同时,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也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赠与合同。
南磁提醒
恋爱期间双方为维持感情所发送的包含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而发送的非示爱表示的转账借款,如果不能用合同或借条固定下来,则可以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该款项用途,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
因此,恋爱期间包含“520、1314、5200、13145.20”等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分手后大概率要不回来;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红包转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可以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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