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制裁主要由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主要实施。美国经济制裁涉及多个种类的清单,不同的清单制裁的依据以及制裁的效力也都存在差异。根据OFAC官方网站的信息,美国经济制裁清单主要分类SDN清单(SDN list)和非SDN清单(Non-SDN list)两大类。OFAC以综合数据文件综合制裁清单(Consolidated Sanctions List)的形式提供所有非SDN制裁清单。美国主要制裁清单如下:
1.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清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SDN list)
2.往来账户或通汇账户制裁清单 (List of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bject to Correspondent Account or Payable, CAPTA List)
3.行业制裁识别清单(Sectoral Sanctions Identifications List,SSI List)
4.海外逃避制裁者清单(Foreign Sanctions Evaders List,FSE List)
5.非SDN菜单式制裁名单(Non-SDN Menu-Based Sanctions List,NS-MBS List)
6.非SDN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名单(Non-SDN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List,NS-PLC List)
7.非SDN中国军工复合体清单(Non-SDN Chinese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Companies List,NS-CMIC List)
01 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清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SDN list)
SDN清单主要由目标国家拥有或控制,或代表目标国家行事的个人和公司名单组成。它还列出了个人、团体和实体,例如根据非特定国家/地区的计划指定的恐怖分子和毒品走私者。SDN名单会定期更新,新增或删除条目。需要关注最新变化。此外,清单分为多份子名单,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裁。如伊朗、朝鲜以及俄罗斯等名单。公司企业可以在OFAC网站上搜索并下载SDN名单,也可以使用第三方提供名单检索服务。公司需要筛查客户、供应商等是否在SDN名单内,存在命中则报告OFAC。违反SDN制裁会面临高达数百万美元的罚款,还可能刑事起诉。由于SDN清单适用美国经济制裁的50%原则,因此企业在梳理SDN清单的制裁对象是,不仅需要梳理已在SDN清单上的实体,也要关注被列入SDN清单的人员或者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50%或以上股份的实体。
被列入SDN清单的主体面临的影响:
(1)在美国或由美国人拥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均被冻结,必须向OFAC报告。被冻结的财产和财产利益范围包括:有形或者无形、现在以及预期的财产以及财产性利益。
(2)任何被一名或多名被列入SDN清单的人员或者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50%或以上股份的实体也受到制裁。
(3)与被列入SDN清单的个人和实体进行某些交易的人也可能受到制裁。
(4)禁止美国人或在美国境内(或过境)进行的所有涉及被制裁主体的任何财产或财产利益的交易,还禁止由被制裁的主体、向被制裁的主体或为了其利益提供任何捐赠或提供资金、货物或服务,或从被制裁的主体接收任何捐赠或其提供的资金、货物或服务。
(5)任何有意为被列入SDN清单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提供重大交易或提供重要金融服务的外国金融机构都可能受到往来账户或通汇账户的制裁。
02 非SDN中国军工复合体清单(Non-SDN Chinese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Companies List,NS-CMIC List)
NS-CMIC清单公布于2021年6月3日,是第14032号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4032)的附件。该行政命令正式名称为《应对为中国特定公司提供资金的证券投资所带来的威胁》(Addressing the Threat from Securities Investments that Finance Certain Compani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该清单代替特朗普时期发布的“中共涉军企业清单”(Non-SDN Communist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List,NS-CCMC)。
根据第14032号行政命令第1节第a小节,美国人不得购买或者出售行政命令附件(即NS-CMIC清单)列举的实体、财政部长与国防部长会商后确定以及财政部长单独确定后任何何公开交易的证券、或此类证券的公开交易的衍生品证券、或旨在为此类证券提供投资敞口的证券。包括
(i) 在中国国防及相关物资行业或监视技术行业将要经营或已经经营;或者
(ii)第1节(a)(i)小节所述的任何行业中经营或经营过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列于本命令的附件或以其他方式被确定受本节(a)小节禁令约束的主体。
任何,任何逃避或回避、以逃避或回避为目的、导致违反或试图违反第14032号行政命令中规定的任何禁令的交易都被禁止,且禁止任何共谋违反第14032号行政命令中规定的任何禁令。但是,OFAC经济制裁中的“50%原则”不适用于NS-CMIC清单。且该清单只适用于对公开交易的证券(publicly traded securities)进行限制,不限制其他类型的交易,例如购买货物或者服务。1
03 非SDN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清单(Non-SDN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List,NS-PLC List)
根据《全球恐怖主义制裁条例》、《恐怖主义制裁条例》和《外国恐怖组织制裁条例》的有关规定,美国金融机构须拒绝与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提名并当选为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成员的交易,或与外国恐怖组织(Foreign Terrorist Organization,FTO)、特别指定恐怖分子(Specially Designated Terrorist,SDT)或特别指定的全球恐怖分子(Specially Designated Global Terrorist,SDGT)的交易,前提是任何此类个人未列入SDN清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PLC清单不属于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清单的组成部分。OFAC已为这些个人创建了计划代码 [NS-PLC]。前缀“NS”代表“非SDN”。
[1] 原文见:https://ofac.treasury.gov/faqs/topic/5671
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专题解读——OFAC制裁清单(一)
作者:兰台律师事务所来源:兰台律师事务所

美国经济制裁主要由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主要实施。美国经济制裁涉及多个种类的清单,不同的清单制裁的依据以及制裁的效力也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