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路虎车主维权案件,在各大新闻媒体、视频网站、广播电台上都被广泛地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据悉,该起案件是目前为止全国最大金额的汽车维权赔偿案,而本案原告——路虎车主的代理律师,就是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的孟令大律师。
就以下3个问题,孟律师为大家支招。
律师支招:
孟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下,本案当中最引起我们关注的就是高额的赔偿,为什么这一次判决赔偿的数额这么高?
这主要得益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实施。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2014年实施的新《消法》将原先“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使本案的索赔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那么对于“欺诈”这个行为,法律上是如何定性的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对欺诈作出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进而根据欺诈的表现形式,可将欺诈分为虚假表示行为和故意隐瞒行为。在实际生活当中经营者故意隐瞒的现象比虚假表示更加普遍,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者往往会刻意隐瞒所售商品的真实情况,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最后想请孟律师为消费者支招,在购买车辆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消费者在购车及维权时要有维权意识和取证意识。维权意识就是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尽其所能了解所购车辆的基本状况。例如,消费者可以去其他4S店查询车辆的维修记录,因为自己购车所在的4S店可能不容易查到所购车辆的维修记录;还有消费者可以去保险公司查询自己所购车辆有无出险记录。通过上述两种方法,消费者可以较为便捷的查到自己买的车是不是有瑕疵。取证意识就是消费者发现所购车辆有问题的时候,要第一时间跟销售人员联系。如果是电话联系,要记得录音;如果是去4S店沟通,要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因为第一时间联系销售人员,他们的防范意识相对较低,而且比较能够真实的反映事情的基本情况。
“314万路虎赔偿案”代理律师为您解答
作者:孟令来源:墨娱

近日,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路虎车主维权案件,在各大新闻媒体、视频网站、广播电台上都被广泛地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