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票是假票;被顺风车丢半路;年夜饭位置被无故取消;劣质烟花伤人伤己……过年回家不容易,本期法问我们整理了一些可能遇到的问题,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欢迎您在后台留言,写下您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每周都会从中选出3-5个,请专业领域的律师替您作出解答。
1 通过黄牛买了一张火车票,但进站时却被告知是假票,应当如何维权?
通过黄牛买了一张火车票,进站时被告知是假票,黄牛的行为构成欺诈,您可以向事发地的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黄牛的责任,并要求黄牛退赔您的经济损失。如果黄牛一直从事贩卖假票的行为并且非法所得在三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即使您买的那张假票所造成的损失不到三千,但黄牛一直在实施诈骗的、总价值达到三千的,即构成诈骗罪,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答人★
陈柱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劳动争议
2 被顺风车司机丢在半路,请问是否可以追究顺风车平台的责任?
平台是“居间人”还是“承运人”?对此,应用利益衡量分析,即通过利益衡量的方法,对国家政策和相关立法予以分析,体会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的意图,结合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予以考量,从而寻找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制度利益的价值判断,指导法院作出合情合理的判决。
2016年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两份文件提出,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这两个文件表明,国家把人民利益置于首位,在价值排序时将公平、安全和秩序至于效率之上。在网约车平台与乘客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乘客利益,两份文件也对平台的承运人地位进行了认定,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参考依据。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法院也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同样可以适用于网约车服务中。
但实际中,基本所有平台都以“居间人”自居。在实际诉讼当中,平台也常以居间人身份作为抗辩理由。
对此,仅从服务内容、合同订立、服务使用、付款及发票和责任条款等,均可以推演出平台与乘客之间订立的合同包含客运合同的内容,平台应是客运合同中的承运人,而非居间人。
由上述分析可知,如果司机将乘客丢在半路,属于客运合同中典型的违约行为,乘客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解答人★
王翔宇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民事诉讼与仲裁;银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3 在餐馆预约了年夜饭,且提前缴纳了订金,到的时候却被告知没位置,如何维权?
一、顾客(消费者)与餐馆(经营者)因为预订年夜饭建立了消费法律关系,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与餐馆和解不成情况下,投诉、举报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消费者可保留好订金支付凭证、与餐馆工作人员交涉记录,拨打消协投诉电话12315投诉、举报。
二、顾客与消费者同时还构成合同关系,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维权。
餐馆为一己之私,擅自单方拒不履行已签订的《年夜饭服务合同》,明显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据此,顾客可要求餐馆继续履行《年夜饭服务合同》,按照约定就餐标准、服务项目提供餐饮服务。如年夜已过,再履行《年夜饭服务合同》已无实际意义,顾客可解除该合同并依约向餐馆主张退还订金、赔偿损失等权利。
为避免年夜饭变成“年夜烦”,预订年夜饭时,顾客应多一些维权意识,认真审核餐馆推出的年夜饭套餐及相关项目标准,看其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事先全面了解并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合同及消费凭证等。对于餐饮企业违规行为,消费者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让餐饮企业真正懂得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答人★
贡小娟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公司诉讼
4 在放烟花的过程中,因烟花质量问题导致自己和周围人受伤,责任如何分担?
律师观点:
如当事人在燃放烟花时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则由于烟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结果应当最终由烟花生产厂家承担,如当事人无法确定烟花是哪个厂家生产,可以直接起诉销售烟花的商家,要求其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解答人★
刘天琦 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与基础建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黄牛票是假票、被顺风车丢半路、年夜饭位置被无故取消、劣质烟花伤人伤己......过年回家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维权?
作者:陈柱 王翔宇 贡小娟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黄牛票是假票;被顺风车丢半路;年夜饭位置被无故取消;劣质烟花伤人伤己......过年回家不容易,本期法问我们整理了一些可能遇到的问题,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