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仔、靓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需要办卡吗?现在店里有优惠哦”,每当你路过写字楼或是商场的路口,你总会听到这些熟悉的声音。然而,当你在他们的鼓动之下办了健身卡后,就会发现自己去健身房的次数屈指可数。在发现这个残酷的事实后,不少人就考虑要将健身卡转让。但是,健身卡的转让之路似乎也没那么简单!
近日,李小姐在健身房要求转让健身卡时,健身房告知要缴纳600元的转让费,否则不能办理会员信息变更手续。无独有偶,笔者在某高校的闲置物品交换群中,也发现有毕业生在转让健身卡,同样需要支付转让费。那么,对于这种健身卡转让的手续费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消费者在健身房办理健身卡,由消费者预交费用,健身房在一定时期内为消费者提供健身场所和健身项目服务,此时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是否需要向健身房支付转卡费,具体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转卡费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健身房就可以随意收取费用。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健身卡时,健身房都会提供预先拟定的服务合同,消费者只能选择买或不买,不能对合同条款的设置进行协商变更的,此为格式合同,即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根据该些规定,健身房在合同中约定的转让费不仅要遵循公平原则,而且要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
虽然消费者转让健身卡确实会给健身房增加一定的劳务成本,健身房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情有可原,但收取的标准不能有失公允,应该和实际成本对等。那些在服务合同中约定高额转卡费的,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已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如果遇到这种“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笔者也要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等各种预付式消费卡之前,注意看清楚服务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服务,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转让健身卡收取手续费合理吗?
作者:黎璇 张慧来源:孚道律师

“靓仔、靓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需要办卡吗?现在店里有优惠哦”,每当你路过写字楼或是商场的路口,你总会听到这些熟悉的声音。然而,当你在他们的鼓动之下办了健身卡后,就会发现自己去健身房的次数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