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亲朋间少不了聚一聚,吃饭就免不了喝酒。不过,前段时间出现了这么一份承诺书, 据说,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放心喝酒了,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很多人看来,有了这道程序,大家就可以放心喝酒了,那么,有了这份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律师认为: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注意:聚会喝酒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聚会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喝酒免责承诺书”有效吗?律师:一旦出事,这4类人要担责!
作者:吕新瑞来源: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

临近春节,亲朋间少不了聚一聚,吃饭就免不了喝酒。不过,前段时间出现了这么一份承诺书, 据说,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放心喝酒了,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