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名热心的网友咨询,咨询问题1:我借用朋友的车拉货,后出了车祸,我全责,我承担责任外,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咨询问题2:我帮朋友的忙,朋友让我开他的车接人,后出了事故,我全责,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这两个问题,看似相近,但法律结果却大不相同。
针对问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借用朋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与过错相等的责任,如:将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使用、借给酒后的人使用等等。在现实中,有的车辆只有交强险,而无第三方责任险,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巨大。对机动车使用人、所有人而言都是一笔巨大负担。
针对问题二:根据网友的留言,可知该网友与朋友之间构成义务帮工的行为: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没有义务的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出于道义、情感等方面的因素,自愿、无偿、临时地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被帮工人接受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网友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取得驾驶执照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在行驶过程中更应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该网友在帮工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建议: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互相帮忙、借用车辆的事情。一旦出事,双方不仅要付出经济上的损失,更可能对簿公堂,朋友也不再来往。如何规避此风险呢?
一、车主对于自己使用的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最好购买在100万。这样出了事情由保险公司理赔,可以减少损失。但如果对于仅购买了交强险的私家车,车主就不要将该车借出,因为通常仅购买了交强险的车辆,一般是车况较久的私家车,借用人不熟悉该车性能,则出事的概率较大,故此私家车最好不要外借,若借出则需要进行告知,确保借用人安全驾驶。
二、对于义务帮工人,作为被帮工人,一定要告知安全为主。 因为是义务帮工,往往人数较多,则对于被帮工人,一定要及时提醒注意安全。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有一定的通盘考虑,避免出现意外。
开别人的私家车出事故,怎么办?
作者:宋成帅来源:京师豫见

近日有两名热心的网友咨询,咨询问题1:我借用朋友的车拉货,后出了车祸,我全责,我承担责任外,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咨询问题2:我帮朋友的忙,朋友让我开他的车接人,后出了事故,我全责,车主是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