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现在有好多拆迁律师,开始转型做这种业务。就跟刑辩律师做离婚想着怎么把对方送进去一样,拆迁律师做一切案件都是“以打促谈”,就是行政诉讼解决一切问题。
要房子,就行政诉讼。
退房子,也行政诉讼。
要租金,行政诉讼。
要经营,还是行政诉讼。
理论上是说得通的,反正行政诉讼就是给政府压力,然后谈判,谈的时候提条件,至于条件是要铺子要钱还是要开发商的大闺女,反正你想到什么都可以提——前提是政府愿意帮你协调,且开发商愿意答应。
这一套法子,在对付拆迁案件的时候,会有统计意义上的作用。那是因为拆迁是政府主导,钱多钱少政府自己就说了算,再加上拆迁是越久拆迁方越急,你拿行政诉讼把强拆往后拖延,可能谈判机会就多了那么一点,如果客户和政府的差距不是那么大,行政诉讼也算是不错的选项。
那么既然拆迁也不是100%见效,在格子铺的案子里,只要具体做过就会知道,一告政府就怕了你了给你解决是小概率事件。在对付商品房案件,尤其是这种“格子铺”、法律上叫售后包租的案子的时候,行政诉讼只能说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和拆迁案件相比他的作用是大大降低的。
这里面最根本的问题,是在于政府客观上没有让企业退钱、企业就退钱的能力,尤其是当企业无钱可退,甚至企业从一开始就憋着卷钱跑路的前提下,还让骗子反其道行之,把钱退出来。就算是政府又能怎么着呢?如果领导对开发商发一通脾气就能让开发商把骗走的钱退回来,恒大泰禾还算个事儿?
售后包租的案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定的解决方案和思路,甚至有一些同行认为这种案子客观上无解。这种案子总结下来,就是案情相同,结局五花八门,需要相当的灵活变通才有的打。
对于拆迁律师,他的思维惯性决定了他在任何情况下都强调行政诉讼的效果,给他们三年以上的办案机会,可能他们才能意识到行政诉讼效果是有限的,当然,我认为以目前在业务中的作为,可能也未必真心相信在拆迁案件中行政诉讼的作用。别说是格子铺,就是闹离婚恐怕都能往行政诉讼角度思考,要不举报老公逃税,再和税务局行政不作为,让税务局做老公的工作净身出户?
从结果上倒推,无论最后是采用哪种形式解决的售后包租、“格子铺”案件,10个成功案例,最多有2、3个和行政诉讼有关系。只能说,行政诉讼,有效果,但是不稳定。
返租格子铺走行政诉讼有效果吗?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现在有好多拆迁律师,开始转型做这种业务。就跟刑辩律师做离婚想着怎么把对方送进去一样,拆迁律师做一切案件都是“以打促谈”,就是行政诉讼解决一切问题。 要房子,就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