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步录音录像中寻找真相

来源:刘彦成律师

文章摘要
昨天和今天,满满两天时间,我都在安徽某法院查看同步录音录像,从早上八点看到晚上八点。 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耗时耗力,但这项工作在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至关重要,是一项绝不能忽视的工作。

昨天和今天,满满两天时间,我都在安徽某法院查看同步录音录像,从早上八点看到晚上八点。
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耗时耗力,但这项工作在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至关重要,是一项绝不能忽视的工作。尤其是在职务犯罪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及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中,往往能从同步录音录像中发现案卷中没有的真相。
我之前办理的多起无罪案件,都是在同步录音录像中发现了真相,案件最终才有了转机。同步录音录像往往能够反映出:办案人员记录的内容和当事人供述的内容不一致;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实施了威胁、辱骂、欺骗、诱导,甚至暴力等违法手段。
前几年,著名刑辩律师周泽公布了两段吕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的警方讯问邵某的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视频显示:身着便衣的办案人员不仅骂吕某为“狗日军师”,还曾两次用力捏邵某的手铐,疼得邵某“哎呀”大叫。
周泽网上公布同步录音录像之后,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内部有了不成文的规定:不允许律师复制同步录音录像。辩护律师想看只能来法院看,也只能用法院的电脑看,就是害怕律师复制同步录音录像。
去年我在山东某地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发现被告人受到了侦查人员的威胁、欺骗和殴打。庭审中,我将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问题公布在法庭上,法官也感到震惊,最终法院在量刑上给予了“优惠”,判了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半。虽然,没有达到无罪的目的,也算是争取到了最低的刑罚。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同步录音录像是不是证据?辩护律师能否复制?)在法院阶段律师复制同步录音录像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都不允许律师复制。
我们律师要做的就是尽量想办法复制到同步录音录像,如果实在不让复制,那就在法院查看。有些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很多,可能要看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这就要求辩护律师一定准确评估好案件性质,要留好充足的时间,要亲自去查看录像,这项工作不能让助理代替。当然,一定要把律师费收到位,因为发现真相是需要成本的,人的自由和尊严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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