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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首个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
6月2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决定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该院将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签订、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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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高发布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6月27日,最高院、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春雷解读】
《解释》明确:
1、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以及有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的等情形,属“情节严重”。
2、为合法经营活动使用“黑广播”“伪基站”,如行为人系初犯,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3、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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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情报法》颁布施行
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情报法》,自2017年6月2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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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进民诉法和行诉法
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民诉法和行诉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
【春雷解读】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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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部门联合出台《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6月27日,最高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春雷解读】
1、采用刑讯逼供、威胁方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所收集的供述应当排除。
2、确立了重复性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实物等证据的排除规则。
3、在侦查阶段,应严格规范讯问地点、看守所提讯登记、收押体检、讯问录音录像、笔录制作等制度。
4、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时的权利告知、检察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排除非法证据、以及对非法证据以及案件的处理。
4、在辩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获取有关证据材料的诉讼权利。
5、在审判阶段,细化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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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据6月27日人民网消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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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高检发布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6月28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春雷解读】
1、检察官应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包括办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两种形式。
3、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及时有效、协同配合、保守秘密四项原则。
4、对以案释法有不当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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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国第一家智慧海事法院实践基地挂牌成立
6月28日,全国第一家智慧法院实践基地——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挂牌成立。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揭牌活动并讲话,希望实践基地建设致力于引领海事司法的发展方向、打造智慧海事法院的“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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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高检要求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6月29日人民网消息, 最高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工作的通知》。
【春雷解读】
1、各级检察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接收律师的申诉和控告并做好登记,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并告知律师。
2、各级检察机关应建立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的专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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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发布
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凡有损国家形象,危害国家统一,危害社会稳定,违背宗教政策,危害社会公德统等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不得播出。
近期法律时事热点解读(6.26-7.2)
作者:叶萍 雅淇 素然来源: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01 一、我国首个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 6月2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决定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