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应对雾霾,我们是否只能“等风来”???三个问号,一个都不能少。这并非诘难。
曾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调侃:“北京为什么雾霾这么重?那是因为太多人在这里把自己的青春燃烧成烟尘了”。
吸霾——难不成是我们注定要历尽的劫数?不禁哑然失笑。
2016年年底,北京经历至少两场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PM2.5指数在500以上的天气。中央气象台连续发布橙色预警,北京市应急办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要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而环境污染是经济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仿佛让我们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囚徒困境。因为权利永远处在相互冲突的状态,保护一种权利的同时就会难以避免的侵犯另一种权利。究其根本是法律要应对现实中客观存在着的诸多利益冲突,而不仅仅是因为法律有张“普罗透斯的脸”。
人们总是更关心仅仅属于自己的利益,很少考虑属于自己所属的某个共同体的利益。但现在人类逐渐认识到了大工业化对生存环境的威胁,在这种威胁变得日趋明显,已然严重影响到自身生存的时候,就会爆发出解决这种问题的动力。
应对雾霾,我们还有哪些途径?公益诉讼亮剑了。
【基本案情】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公司)是一家从事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制造的企业,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区内。振华公司虽投入资金建设脱硫除尘设施,但仍有两个烟囱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
2014年,振华公司被环境保护部点名批评,并被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处罚,但其仍持续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2015年3月25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振华公司立即停止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并将赔偿款项支付至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的治理;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本案诉讼、检验、鉴定、专家证人、律师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费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向社会公告案件受理情况。
【判决结果】
2016年7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依法公开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振华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驳回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专家评论】
本案判决结果较充分地体现了环境司法这一新型司法领域独特的公平正义。首先,法院判决被告超标排污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环境权益,这为之后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办法,使超标排污造成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开辟了一条新的有效的途径。其次,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的损害数额计算全世界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判决认定了鉴定报告采用的“按虚拟治理成本的4倍计算被告振华公司生态损害数额”的计算方法,为今后环境公益诉讼正确和有效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第三,修改前的环保法没有赔礼道歉的规定,而判决援引了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被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作为全国首起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终于将大气污染纠纷的解决纳入到了司法框架中。此前,由于有大量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与污染受害者之间无法建立直接的逻辑关系,从而无法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针对污染发起具体的诉讼,或者受害者根本不具备诉讼资格。环保法修改后,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成功纳入法律,更引入了环保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规定,终于让民间环保组织参与诉讼照进现实。
2013年1月1日起实行《民诉法》最先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资格进行了明确界定,被认为是“助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破冰公益诉讼难题”的催化剂。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举措被认为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春天来了”。
但当理论接受实践的检验时,公益诉讼有些步履维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构建依旧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如: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过高,环境公益诉讼存在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成为目前进一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中难以逾越的鸿沟。2015年1月1日后,法院虽然已对NGO提起公益诉讼敞开大门,但经费不足、专业性欠缺等状况让一些规模较小的社会组织望而却步。日本著名学者棚濑孝雄曾言:“无论审判能够怎样完美地实现正义,如果付出的代价过于昂贵,则人们往往只能放弃通过审判来实现正义的希望”。
司法作为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真正能够通过法定的强制力与污染行为进行对抗的力量。环境法制是实现公共健康的基础与保障。我们迫切需要日臻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解决生态公共环境权益维护者缺位的问题,也需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侵害救济制度,进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将蓝色还给天空。
盼望着,盼望着,17年的春终于如期而至,春风亦如约而至。
等来了春风十里,等来了久违的蓝天。
更值得期待的是,2017两会,李克强总理的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治理雾霾人人有责,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社会不懈努力,蓝天必定会一年比一年多起来。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霾已远,天晴好,奈何只能借春风
作者:杜瑶来源:恒都律师事务所

试问应对雾霾,我们是否只能“等风来”???三个问号,一个都不能少。这并非诘难。 曾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调侃:“北京为什么雾霾这么重?那是因为太多人在这里把自己的青春燃烧成烟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