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相信看到这些广告词,大家脑海中都会浮现出著名演员孙红雷的代言。
没错,这些耳熟能详的广告词皆来自于瓜子二手车网站的宣传语。然而该平台近期却因广告词中的“遥遥领先”四个字,需支付125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这四个字为何有如此大的分量,字值千金,让该平台承担高额的罚款呢?
(根据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1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可知,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瓜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在金瓜子创办的一年时间内,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金瓜子公司同时段的成交数量。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作出罚款12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那么,什么是虚假广告呢?
虚假广告即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可体现在: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例中,金瓜子公司广告中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与实际销售状况不符,并且此不符情况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影响,因此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
2企业如果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可能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已有明确的定义,对于该不法行为,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同时我国刑法亦规定虚假广告罪,故严重情况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因虚假广告的欺诈行为而使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亦可向做出虚假广告的公司请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
因虚假宣传导致其他公司合法权利受损,虚假宣传方需承担以罚款为主要形式的行政处罚责任,严重侵害他人利益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曾经掀起一波减脂风波的“脂老虎”公司也因虚假广告宣传而承担80万的行政处罚罚款。该公司通过虚构专家学者研究开发、引用高科技新技术、明星素人成功案例等方式宣传本公司的减脂瘦身产品。后被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脂老虎强化食品”并无减肥功效,之前的宣传实属虚假广告。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案例企业因在公司宣传片中故意夸大产品性能、质量、产量,虚假承诺回收、利润、售后服务等内容而被以虚假广告罪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除了对公司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被对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外,消费者若因虚假广告宣传而受到欺诈,在不真实的情况下致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失,可以依据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要求虚假广告宣传者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3广告宣传那么多坑,企业如何躲避?
企业广告是形象传播与推广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企业外部行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广告通过生动、富有成效的宣传,从而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形成美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的持续经营与发展。
广告宣传对于企业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本企业的经营特色形成自身宣传品牌会吸引更多的顾客和获取更多的业务渠道。
但是如果广告宣传被企业毫无限制地肆意滥用,不仅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造成损害,更不利于行业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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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此,海涵常法中心特提为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1)审慎选择广告宣传用词
在广告宣传中,不要因为一味追究广告效果而忽视广告宣传用词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切勿使用“最”“第一”“首要”等表述。对于涉及统计数据、荣誉称谓等来源第三方或自我统计的,一定要保证第三方的权威性或统计数据及方法的全面性与客观性。
(2)注意广告宣传形式
一条精妙的广告既可诙谐幽默,也可感人肺腑;既可引经据典,也可科幻灵异;既可反映现实,也可天马行空……然而,再“用心”设计的广告宣传形式也可能因为涉及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文化歧视而招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声誉毁损,譬如前不久杜嘉班纳的广告事件。
(3)禁止广告宣传中的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为宣传自己品牌,使用授予财物或其他手段的方式贿赂单位或个人,形成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范围广阔等假象,这种同样属于是贿赂行为,可能会遭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4)谨慎对待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很多企业为提高营业额或回馈客户的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但是企业要注意明确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同时禁止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行为。
(5)特定机构的宣传行为更应当注意防范风险
教育、培训广告是不允许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另外房地产公司进行广告宣传,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公司广告上宣传的内容在法律上视为要约,若未依据广告中约定的条款给客户提供住房,房地产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此看来,小小的广告宣传也是不能被企业所忽视的,否则赔了钱款还损了声誉。
瓜子二手车被罚了?!广告宣传该如何避坑
作者:常年法律顾问中心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相信看到这些广告词,大家脑海中都会浮现出著名演员孙红雷的代言。 没错,这些耳熟能详的广告词皆来自于瓜子二手车网站的宣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