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湖区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以下简称“蔡屋围项目”)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

一、政策背景
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全国首部更新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启动房屋征收。《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机制,剑指深圳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拆迁难题。
对此,华商城市更新与棚改研究院院长王劲松律师表示:以前,开发商对待“钉子户”缺乏合法有效的手段,导致大量已列入计划的项目“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令业主、开发商、政府和社会陷入“多输”困局。行政征收可适用于城市更新,意味着在“钉子户”头顶上悬挂起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将有助于破解现实难题。
2.2021年7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规定》)意见的通告,通过制定《征收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的实施程序,保障被征收房屋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征收历程
1.2021年12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房屋征收提示》。该征收提示显示,因公共利益需要,罗湖更新局根据《更新条例》《征收办法》,拟对蔡屋围项目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
2.2022年2月15日,罗湖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3.4月7日,罗湖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回复情况说明》及《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4.6月1日,罗湖区政府发布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的房屋征收决定预告:预告期内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应当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并在预告期届满前告知罗湖区政府。预告期届满后,物业权利人未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罗湖区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5.7月5日,罗湖区政府分别作出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蔡屋围项目范围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
《城市更新条例》出台后,罗湖区诞生首单城市更新行政征收,对深圳乃至全国的城市更新工作均具有借鉴意义。
深圳更新条例时代,首例房屋征收落地!
作者:王劲松来源:华商律师

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湖区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