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是现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撰写的一本旨在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司法系统运作模式的通俗读物。该书于2011年出版发行,一经发行,便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之列。
人民信任 来之不易
该书开篇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提到他所经历的一个细节:一位非洲大法官困惑而羡慕地问他,“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一个简单的问题,却问出了千万人的心声。为什么寥寥数千字的美国宪法成为衡量美国法律正当性的标杆,成全了若干位铭刻在法治丰碑上的伟大法官。
但美国法院从最初就得到人民的信任吗?事实似乎比这复杂得多。作者在开篇即告诉读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创建之初是何等艰难。这种艰难并不单指缺乏人力物力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一个新建立的司法机构如何获得美国社会的认同。
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时是一个非常弱小的机构,时常面临被执政的共和党人限缩审判权的风险。甚至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进入最高法院时,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告诉麦迪逊无须理会最高法院的任何指令。陷入进退维谷的最高法院却因马歇尔大法官撰写的全体法官一致意见达成的判决而跳出困境。在判决中,最高法院详细论述了马伯里案的争点,表面上支持了马伯里的诉求,但话锋一转,认定其所依赖起诉的法律违宪,最高法院不应遵循该法律进行判案。判决结果是代表总统一方的麦迪逊胜诉,马伯里败诉。最高法院在该案中不仅一举确立了违宪审查权,而且巧妙地避免了与总统发生冲突,维护了司法机构的尊严。
如果说“马伯里案”是最高法院“顺应”了总统,从而维护了司法尊严。那么当总统或国会、各州不满一个最高法院的判决时,他们是否仍会执行呢?
最高法院在“伍斯特诉佐治亚州案”中作出有利于切诺基印第安人的判决。然而杰克逊总统拒绝帮助切诺基印第安人保卫家园,并说出一句名言:“让约翰·马歇尔自己执行判决”。同样各州对该判决也表示出不屑,甚至发布公告宣布部分联邦法律无效。由此可见,即使是在美国这样以“民主”和“法治”为建国基石的国家,要让当权者或民众服从司法判决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种族隔离问题上,最高法院再次面对弱势群体保护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一次,最高法院站在了弱势群体一方。在“库珀诉艾伦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将其他政府机构服从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判定为一项宪法义务。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是保护学生免遭种族隔离这一“基本而且普遍”的权利。然而最后判决得以落实还是有赖于来自总统的支持。这也说明,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与行政部门的鼎力配合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正是通过无数判决的具体落实,如今的美国民众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哪怕内心不认同法院,也要遵循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近几十年尽管最高法院的一些判决招致许多民众不满、内心抵触,但美国人总体上还是服从最高法院判决的。例如在“布什诉戈尔案”中,落选的戈尔立即发表声明,呼吁拥护者切勿攻击最高法院判决的合法性。美国社会在此案判决后并未出现社会动荡,公众自觉遵守了法院判决。
维系信任 法官何为
为了维系人民对法院的信任,主要需要依靠公民教育。但是作为最高法院自身来说,通过解释和裁判,尽职履责,促进宪法有效实施也是维系公众信任的重要方式。
具体来说,最高法院不能只关注特定判决的后果,而应当将其与其他事务联系起来综合考虑。例如,最高法院在解释国会立法时应当以立法意图及社会效果为导向。因为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宪法民主目标的实现,而且能使法律更好地为国会拟救助的对象服务。更重要的是,对立法意图的强调能够促进国会更好地履行立法职能。再如当涉及最高法院与各州政府关系时,最高法院应当遵循地方分权和辅从原则来解释法律。最高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也应当恪守各自的专门分工与职能定位。
最高法院与行政分支之间的关系时,作者认为,两者应保持良好关系,前者促进后者有效运转,借此赢得公众信任。这就涉及到行政法与司法审查的问题。其实在美国,当提到行政法的时候,人们指的大多数是与司法审查有关的法律,即法院审查行政机关决定的权力。法院更擅长把握程序、权衡公正、解释宪法,行政机关在其主管事项的事实认定、政策把握方面有更多优势,因而两者应互相尊重、发挥各自专长。 但法院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尊重行政机关的决定则是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今天的美国社会却对行政机关持一种怀疑态度,因为制定政策的往往是政客,而非专家。因此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未必是恰当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应当充分审查行政机关决定,以保证所作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本书从论述最高法院如何赢得人民信任、如何维系这种信任,再到最高法院在个案中守护宪法、捍卫个人自由,到最后作者回答本书开头的设问:当最高法院发出召唤时,民众都会听从安排。
其实,对于其他进行法治建设的国家来说,在称赞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威的同时应当认识到,与其说美国民众信仰最高法院,不如美国民众信仰宪法,或更抽象地说,是信仰宪法中民主与自由的价值取向。美国建国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民主与自由。这样的价值观在美国人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与生俱来的。正因如此,当美国宪法的核心价值受到挑战时,美国民众会本能地抵制这些挑战,否则美国立国之本就会被破坏。而最高法院的作用就是将宪法中的价值观真正落实到社会生活中。
广仲仲裁示范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作者:广州仲裁委员会来源:广州仲裁委员会

前言 《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是现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撰写的一本旨在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司法系统运作模式的通俗读物。该书于2011年出版发行,一经发行,便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