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法报告中将“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论述,并强调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推广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通报了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理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案件6791件。通过笔者检索,广西法院近年来也判了一些涉军罪名案件,让我们来看看公开的都有哪些?
『案例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案号:(2013雁刑初字第52号)
葛某才、侯某二两人发现部队官兵在施工后便进行言语威胁并且纠集当地的村民阻碍部队施工,被煽动的村民采用言语辱骂威胁、用石头砸、用手推打等暴力行为强行阻碍部队施工,导致施工被迫停止。当地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并出示充分证据,证明葛某才、侯某二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鉴于该两人有自首情节,分别判处葛某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侯某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案号:(2016)桂14刑终字58号
廖某与农某成签订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完工后,该消防工程不符合消防部门的安全验收标准,办不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于是廖某模仿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员签字并加盖其伪造的印章。廖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的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鉴于有自首情节,廖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案例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案号:(2016)桂01刑终285号
朱某平假冒武警广西总队军官,与罗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朱某平以调动工作及家庭事务需要资金及财务周转为由,多次向罗某索要金钱和其他财物,朱某平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人身份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四』【过失损坏武器设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案号:(2015)丹刑初字第69号
覃某为挖掘机司机,在作业过程中,未注意到附近有国防光缆警示标柱,覃某驾驶挖掘机挖断国防光缆,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5小时17分。覃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人民军队是国防的钢铁长城,人民是人民军队的靠山,只有依法保障人民军队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军民鱼水般的情谊,才能保证我国国防事业的顺利发展。任何损害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涉军案件,广西法院都判了哪些罪名?
作者:杨秀秦来源:万益说法

2018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法报告中将“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论述,并强调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推广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通报了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