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做了父母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数据分析,对于出资属性的认定一般有赠与、借贷及占有产权份额几种认定,本期就出资物权认定进行整理分析,详见数据。
一、数据概况
检索要素:父母出资购房+物权确认
判决区域:北京地区一审判决
判决时间:2018年至2020年
时间分布:
如图所示此次查阅统计的数据共173份,自2018年至2020年相关判决数量逐年下降,可能与判决公开范围有关,也可能是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提升,此类纠纷在实务中得到合理引导和解决。
二、诉争多由分家析产引起
笔者试着整理了本次查阅统计的判决里的诉争起因,主要原因如下:
如图所示,此次统计的物权确认判决数据里近47%是由继承析产引起,当产权登记人去世后,实际所有人与其继承人必然要围绕产权真正归属展开系列诉争。24%左右是因拆迁利益分割引起的,面对拆迁利益,登记产权人很少有不心动的。20%左右是因婚姻变动引起的,父母或子女的婚姻变动必然引发家庭财产的分割与归属问题。9%左右是因房产过户登记问题引起的,此类多是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关于产权登记或过户的时间、方式及代价争论不一引起的。
就此次查阅的北京地区的相关判决数据而言,此四大类型的诉争起因细聊起来又有不同表现,详情如下:
1、家庭内部约定父母名下公房“谁出资养老房归谁所有”,父母逝后一方反悔
此次检索的关键字虽然是“父母出资购房”,但部分涉及子女出资房产登记父母名下的判决系同一法律关系,即“房屋产权登记与实际权属不符”,故也纳入此次统计数据。就北京地区数据而言,因特定时代背景缘故,单位福利房、集资房、公租房、公房房改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房产较为普遍,此次查阅的数据里有40份系子女中的一人或数人共同出资购置父母名下福利房,因房产具有人身属性,故只能登记父母名下,家庭内部或父母与出资子女约定房产归属,但父母逝后或是因拆迁、或是因房产增值、或是因赡养积怨等,其他子女以不认可或不知晓原始约定为由诉请房产继承分割引发争端,实际出资人转而诉请确权。
2、父母房产登记子女名下,一方去世引发继承争议
此次查阅的数据里有28份系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父母或子女一方去世引发继承争议,或是去世一方的继承人诉请确认遗产,或是实际出资人诉请确认产权。而选择将房产登记子女名下除了赠与外,相对典型的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年迈办理贷款不便,需借用子女名义贷款或使用子女公积金;二是默认产权登记子女承担父母养老责任,但实际相处出现矛盾后父母愤而诉请确权,欲通过撤销登记来威慑子女。只能说,诉讼并非解决此种争议的最佳方式,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个人素养来平衡维系。
3、婚姻变动引发房屋权属争议
就此次查阅的北京地区的数据来说,因婚姻变动引发房屋权属争议的主要有以下类型:
(1)房产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利益,离婚后一方诉讼分割,如拆迁利益分割、父母出资性质认定存在争议等,共有20例。
(2)父母离婚,诉请确权。此种包含父母离婚后诉请确认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情形,有3例,以及子女诉请确认父母名下房产系其所有情形,有4例。
(3)子女离婚,诉请确权。此种包含子女离婚父母诉请确认其出资所购房产的产权的,有8例,子女离婚后一方诉请确认对方父母名下房屋产权的,有4例,以及子女婚后擅自加名配偶或将房产过户给配偶的,有2例。
(4)为规避限购政策离婚买房,弄假成真。此次查阅的数据里为规避限购政策离婚买房借名登记的有5例,这个问题详见在去年的“假离婚买房数据分析”篇,不再赘述。
4、实际所有人与登记产权人就房产过户或登记协商不成诉请确权
此次查阅的数据里此种情形的共16例,实际所有人要求登记所有人配合过户不成的有4例,此种情形一般是针对借名登记事由消除的,如父母福利房具备过户条件、父母离婚后一方名下无房不再受限购政策限制的等。另一种是实际所有人对产权登记有异议的,共12例,此种一般是家庭内部合意买房,由一方办理房产登记,登记情况与合意不符。
总之,诉争起因多源自现实生活里的利益拉扯,当你选择一种方式来规避风险时也就承担了另一种风险。
三、购房不慎,家里鸡飞狗跳,房产分崩离析
笔者试着整理了下诉讼主体间的关系,发现多是家庭成员间围绕房产展开系列诉讼,诉讼主体身份情况如下图:
如上图所示,此次查阅的数据里兄弟姐妹间诉争房产确权的占37%左右,此种多由家产分配、养老责任分担及老人偏心等现实问题引起,判决里不乏当事人“自小爹妈就偏心老幺/儿子”等哭诉,归根结底争的不是房产,是执念,因此,为避免诉争家产问题还是尽可能与养老、扶弱与基本公平统筹兼顾。
此外,夫妻男女双方间的诉争占比在20%左右,包括前夫前妻、再婚夫妻、貌合神离的现任夫妻以及分手的男女朋友等,一句话,买房不写清,后续扯不清。
其他的如父母子女诉争确权的占比17%左右、房产登记所有人继承人及亲属间爆发诉争的占比18%左右、出资人与子女配偶诉争占比8%左右,包括翁婿、婆媳等。购房本来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但权属不清轻则鸡飞狗跳,重则家破房售,分崩离析。
四、确权证据要求极高,多数诉请被驳
此次查阅的判决数据里原告诉请确权被驳的共92份,占比近53%左右,诉请被驳原因可概况为“原告无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实房产登记有误。”支持原告确权诉请的共53份,仅占30%左右,具体如下:
确权诉讼的关键在于原告的证据能否证实房产登记与真实权属有异,此次查阅的数据里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对房屋产权归属做了约定的仅有22例,占此次统计数据的12%左右,而能够结合借名原因、房产出资占有使用及收益等情形综合判定房产真实归属的仅有12例,占此次统计数据的7%左右,换言之,当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能够拿出有效证据的群体占比不到20%,民法典时代是契约时代,防止争议和风险的最好办法是以契约为准,一切涉及自身重大权益的法律行为最好都用契约背书。
父母出资购房物权确认数据分析(一)
作者:赵婧来源:稼轩律师

前两期做了父母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数据分析,对于出资属性的认定一般有赠与、借贷及占有产权份额几种认定,本期就出资物权认定进行整理分析,详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