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是支撑国家GDP高速增长的重要一极。通常来说,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实施周期长、参与主体复杂、资金高度密集、突发情况较多等特点,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法律风险。这些风险有的暴露较早并得到了及时控制,有的则难以被发现,等到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时已经难以弥补。对于建工企业、从业人员而言,做好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预防公司、职业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基本概念、构建该体系的必要性、该体系的主要框架结构等进行简要介绍,帮助读者初步树立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思维。
01法律风控体系的基本概念
1. 什么是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编制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企业法律风险指的是“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
基于此,我们可总结出法律风险的四个基本特征:第一,违反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第二,随着企业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第三,由于企业、员工、利益相关者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第四,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因此,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实质上就是指导企业、员工、利益相关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监管要求以及合同约定,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同时能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的一套体系化的制度流程。
2. 什么是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本团队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吸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风控体系构建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常见问题,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指引,进行系统梳理后所形成的专业理论成果。对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而言,构建起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就是为工程项目建设树立起了一座防火墙,有利于指导其依法合规地实施工程建设,从根源上杜绝重大法律风险、预防一般法律风险。
02构建建工项目法律风控体系的必要性
1. 国家政策的要求
国资委2004年发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概念,自此,该概念逐步被各市场活动主体所熟知;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直接将法律风险列为企业面临的五大风险之一,要求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该指引也引发了企业内部构建法律风控体系的热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11年发布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则是通过总结中国移动等较早开展法律风险管理企业的经验,首次形成了关于法律风险管理及实施的规范性指引。近年来,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各大国有企业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但整体而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未形成全面、系统的理论成果。
参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我们认为,除了企业应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外,在建设工程领域,每个项目同样应注重法律风险的防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为3.9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短,仅为2.5年。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时间短则两三年,长则十数年。从项目前期直至交付使用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如果不注重法律风险防控,周期内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能性将持续存在,始终威胁企业的健康发展。
2. 工程实际的需求
在我们代理的大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诉争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对变更工程中新增单价产生争议;可能是由于发包人未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未及时提交工作界面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提出窝工索赔;还有可能是因为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服务过程中,业主单位普遍反映,在建设工程领域,项目规划咨询、投资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咨询等阶段性咨询已经逐渐被业主方所采用。但目前市场上,几乎不存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法律咨询产品。
产生该问题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实力强劲且精通建设工程领域的律师团队数量有限,相对海量的工程项目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第二,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作为新兴的法律产品,被市场广泛接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该问题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哪怕一个项目具有资金充足的建设单位、实力雄厚的施工单位、经验丰富的咨询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层出不穷的问题。这是因为工程专业人员与法律人的思维模式存在较大差异,行业间的信息壁垒会导致双方对同一法律事实有着不同理解,工程专业人员可能对在法律人眼中十分显著的法律风险缺乏识别能力,进而导致本来可以被避免的损失扩大化。总之,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缺乏专业法律人士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控,是十分危险的。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对业主方与施工方而言,不仅仅是对当下项目的全过程法律咨询,更是在当前法律框架下,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套系统性的、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能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保障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等具有重要意义。
03构建有效的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核心要点
结合团队多年深耕建工领域、服务多家大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经验,我们认为,构建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需要以“实现工程建设目的”为核心,以“工期”、“价款”、“质量”、“安全”四大要素为抓手,贯穿“项目前期—设计采购—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的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
1. 以实现工程建设目的为核心
工程建设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在风控体系构建活动中,应以实现工程建设目的为核心,充分考虑风险控制措施与实现工程目的之间的平衡,不能本末倒置,确保在进行风险防控的同时不影响工程目标的实现。
2. 以“工期”、“价款”、“质量”、“安全”四大要素为抓手
工期、价款、安全、质量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四大要素,在构建法律风控体系过程中,应以此为抓手,围绕“实现工程建设目的”的核心,着力推进风控体系的构建。同时也要持谨慎态度,对涉及四大要素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构建风控体系的策略和方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杜绝重大法律风险,避免迈入“雷区”和踩到“红线”。
3. 贯穿“项目前期—设计采购—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的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
建设工程法律风控体系是一个全方位、多角度、专业性极强的项目管理体系,要实现其风险防控功能,必须贯穿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通过对项目现存风险和建设工程各环节常见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结合企业特性与行业共性构建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依托该体系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控,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体系运行反馈信息,对风控体系不断进行优化,始终保证风控体系的适配性。
4.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考虑到法律风险可能偶发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因此风控体系的构建需要项目人员全员参与。将任务分解并落实到人,有利于实现风险的精细化管控。为保证风控体系构建与运行的效果,各部门、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风控体系立足于宏观,员工执行、反馈立足于微观,分工负责形成法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随着企业内部的不断革新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风控体系不可能一成不变。持续改进原则即在风控体系构建完成后,应根据体系运行反馈的信息、政策法律的调整等动态因素,不断对风控体系进行优化改进,以保证风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构建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就是构筑建工项目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在工程实施前确立体系化的风控策略和方法,有助于企业杜绝重大法律风险,预防一般性法律风险,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经营目的。
如何构筑建工项目法律风险“防火墙”
作者:冉金磊 袁恒宇来源: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领域是支撑国家GDP高速增长的重要一极。通常来说,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实施周期长、参与主体复杂、资金高度密集、突发情况较多等特点,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