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醉驾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中国春节,传统是酒深情义重,醉眼朦胧间,宴散人离是常态。但众所周知,醉驾何其危险,既是对自己、他人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亦是对法律的藐视与挑衅。

中国春节,传统是酒深情义重,醉眼朦胧间,宴散人离是常态。但众所周知,醉驾何其危险,既是对自己、他人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亦是对法律的藐视与挑衅。
关于醉驾,刑事处罚的主要依据有《刑法》第133条第2款《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浙法刑三〔2014〕1号)》等:
醉驾是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般以危险驾驶罪入罪,但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那么关于醉驾行为,是如何定罪量刑的呢?
首先看缓刑的适用情形:
1、对于醉酒驾驶汽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2、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其次看醉驾的免刑标准:
免予刑事处罚只对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前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前述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最后看醉驾区域: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内、学校校园内、机关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随意通行的公共通道。因此对于在居民小区内醉酒移动车位的,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只是为了挪动车位而被查获的案件,如果对公共安全没有危害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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