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15点56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实现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一体化设计,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至此,传说已久的“精装房政策”正式与广大群众见面。
看点一 实施范围
1、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不含蓝田县、周至县)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
2、蓝田县、周至县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项目范围,但全装修总施行比例不低于新建设住宅总面积的50%。此后逐年递增,2021年后达到100%全装修建设。
看点二 缓冲期
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延用原审批规定的建设方式开发,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对住宅建设项目按全装修标准进行统一的装饰装修。
看点三 “全装修”定义
全装修是指新建城镇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在竣工验收前,套内必须达到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安装完成。
看点四 源头引导
自2019年1月1日起,相关部门在住宅项目规划条件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中应注明为全装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看点五 质量为上,安全第一
对实施范围内的住宅项目,全装修内容应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当住宅全装修工程建筑和装修部分分阶段设计时,可分别申报施工图审查,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别申领施工许可证。
全装修住宅必须进行分户验收,开发建设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建设工程验收。在保证房屋整体质量安全前提下,10层以上(含10层)的全装修住宅工程项目可允许主体结构分段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装饰装修。
看点六 明码标注
新建全装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管、西安统计调查队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规定严格管控,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申报制度要求,详细填报相关价格申报内容,并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公示价格“一套一标”,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看点七 装修标准公示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装饰装修工程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应当明确提供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安装标准等内容)。
看点八 菜单式装修,尊重个性化需求
鼓励实施菜单式装修,加大装配式建筑应用水平,由开发建设单位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含)以上不同标准或风格的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并提供可供选择的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推荐采购整体厨卫,采用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逐步实现住宅装修的工业化、装修部品通用化。购房者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公示价格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后,其高于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基本全装修标准、不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个性化合理装饰装修的需求,可在主体工程竣工前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对装饰装修设计调整内容等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补充签订超标装饰装修部分变更协议书。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双方协议的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实施装修并以成品住宅交付。
全装修政策的出台对全面提升西安市住宅建设品质,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精装修住宅怎样迎合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将会是一个新的课题。同时,精装修住宅带来的装修材料、质量、保修等纠纷也将成为住宅消费新的争议热点。
2019,别了,毛坯房!
作者:杨兰来源:大成西安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15点56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实现住宅装修与土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