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地处扎鲁特旗西南部,位于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北侧,距鲁北镇35公里。现管辖两苏木三场,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法庭成立于2012年,占地面积804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划分为办公区、审判区、便民服务区、生活区4个主要功能区域,设置标准化数字审判庭、那顺调解室、便民服务站、会客室等场所。
2014年乌力吉木仁法庭被旗委宣传部评为“文明单位”;2017年被通辽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内蒙古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被通辽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21年,《柔性司法入人心打造有温度的女子法庭——扎鲁特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荣获通辽市“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乌力吉木仁法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入践行扎鲁特旗法院“3356”党建工作法和“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坚持党建引领这一路径作为审判事业发展根本保障,通过充分践行“五项”为民司法承诺,科学运用“三种”调解模式,促进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有效实现为民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基本核心的“1531”工作机制。
党建引领保障法庭事业发展
在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的指导下,乌力吉木仁法庭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将党建融入执法办案基本单元,通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大立案、大调解、大服务”机制体系创建的三大服务,通过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入开展繁简分流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和成果巩固等来着力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项困难,通过开展五项业务评比和诉讼服务进家中等六项司法服务,来提升党员法官综合业务素养,夯实守卫公平正义能力,催动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乌力吉木仁法庭紧紧坚守党建引领这一项审判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深入践行“3356”党建工作法,努力实现法庭事业“四个新”工作目标。
以五项为民司法承诺全面深化简案快审改革
作为女子法庭女子审判团队,法庭干警向辖区群众立下了五道“军令状”:一是做司法审判的草原铿锵玫瑰;二是做便民利民的巡回审判轻骑兵;三是做心系群众的“家事”暖心人;四是做扎根基层的“马背法官”继承者;五是做民族团结的坚定守护者。干警们以独有的女性魅力和侠骨柔情,把对司法事业的执着和对人民群众的挚爱付诸实践,赢得了“巾帼爱民、不让须眉”的崇高赞誉。同时,在五项为民承诺的基础上干警们继续全面深化简案快审改革,推动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推行“电子+集约”送达模式,开展“门诊式”庭审……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将“那顺调解法”应用到调解实践中,有效助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快速调判,有效实现矛盾纠纷“短平快”处理。
通过“三种”调解模式推动案件定纷止争
乌力吉木仁法庭审理的案件多以土地、家事、借贷三类矛盾纠纷为主。同时,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庭坚持落实“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注重运用和发扬“那顺调解法”,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现场勘验调解、心理疏导调解、巡回普法调解三种调解模式,来有效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针对土地草原等矛盾纠纷,及时到达涉案土地草原现场,进行勘验,并给当时人普及法律知识,为后期开展调解或开庭审理作足前期准备,这种现场勘验加调解的模式处理了大量的草牧场和耕地纠纷;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类型矛盾纠纷,法庭采取家事审判巧打感情牌的原则,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先调整当事人心态再推动解决问题,心理疏导加调解的模式多次收到奇效;针对在当前农村牧区广泛发生的借贷类案件,法庭采取巡回审理扩大宣传覆盖面的方式,以案普法、以案教人,巡回普法加调解审理借贷案件有力推动了农村牧区金融市场整顿。
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
近年来,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举措有效推动了法庭辖区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成果共享。今年以来,法庭共受理案件88件,结案55件,其中调解结案54件、调解率98.1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1天,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扎鲁特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全面深化简案快审改革,打造有温度的女子法庭
作者:扎鲁特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来源:内蒙古高院

扎鲁特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地处扎鲁特旗西南部,位于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北侧,距鲁北镇35公里。现管辖两苏木三场,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