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源: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问题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现在孩子患重病,能否再要求对方增加? 至正解答:可以。

问题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现在孩子患重病,能否再要求对方增加?
至正解答:可以。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其中就包括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情形。所以,你孩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增加支付抚养费。
问题二:离婚案件能不能申请不公开审理?
至正解答: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可见,对于你们之间的离婚纠纷案件,你可以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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