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万众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开幕,恰巧遇上中国的虎年春节,给新春佳节增添了一抹冰雪亮色。冬奥会期间,体育健儿在赛场上风采飞扬,工作人员在幕后辛勤挥汗,无数的企业等相关参与机构、团体也在为这场体育盛事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技术、服务支持。
但是,在这场盛会中,也因赛事活动衍生出了个别合规事件,值得注意、警惕和防范。本文梳理、总结了冬奥会期间六大领域的合规注意事项,期待予以关注。
一、赛事采购合规
在北京冬奥会期间,企业首先应做到依法合规地配合组委会的采购工作,做到“采购合规”。据报道,北京冬奥会已为500余个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对象既包括直接服务于体育赛事的压雪机、浇冰车、雪地摩托,也包含餐饮、交通、物流、家具、医疗防疫等一般物资。企业在冬奥采购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 遵循招投标法律规范
冬奥采购在性质上属于政府采购活动,因此参与采购的投标企业、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其他供应商都应遵循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这其中问题最为凸显,也是近几年行政监管部门审查重点的,是招投标的合规问题。
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冬奥采购的招投标规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不参与投标、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与采购部门和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等。
企业不遵守招投标法律规范,轻则投标无效或者取消中标,重则被财政部门罚款或处以1-3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将会对供应商的商业声誉以及后续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资质造成巨大打击。
2. 体现绿色节俭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不少企业认为,冬奥会涉及大量采购项目,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实现权力寻租等“浑水摸鱼”行为的好时机。但实际上,作为万众瞩目的全民性大型体育赛事,冬奥采购的内控程序极其严格,对采购文件和代理机构的审查也非常细致。
同时,为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办奥理念和勤俭节约的办奥原则,本次冬奥组委会更倾向于采取“以借代租、以租代买”的方式来节省成本,在采购文件中加入可持续条款,依法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选择可持续发展的供应商。
相应地,企业如果希望提升中标机率,则应当践行和体现绿色节俭理念、减少资源浪费,在生产、运输环节做到节能减排,在宣传广告环节做到不过度宣传引人反感,在最终成品上展现绿色可持续的高性价比商品,以符合组委会的采购原则。
二、广告宣传合规
在结合或借助冬奥盛会进行宣传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合规事项:
1. 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八条禁止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和误导行为,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三、第四条等法律法规也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表现形式健康,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具体到北京冬奥,企业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做法,将自己与冬奥官方和运动员进行商业捆绑,或者采用似是而非、模糊表述等“蹭热度”行为。
比如企业向某足球俱乐部捐赠了数箱饮料,其后宣称其所生产的饮料是该俱乐部旗下某明星足球运动员的指定饮品,就是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如无法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2. 不得违规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形象
根据《广告法》规定,宣传主体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因此,即便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冬奥体育项目有关,也不宜直接借用官方身份为之“造势”。比如声称某产品为冬奥工作人员同款产品,因此受冬奥组委会认可、推荐,此类行为就有较大的违规风险。但与此同时,如若企业及相关产品确实在官方媒体有过亮相,在有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国家知名”“媒体赞誉”“冬奥官方推荐”等口号作为宣传。
三、标识使用合规
冬奥举办期间及前后,企业应当注意不要违规搭乘冬奥“便车”,以冬奥官方享有知识产权的相关标识来开展宣传、广告活动。
奥运标志不仅包括该届奥运会的会徽,同时也包括通用的奥林匹克标志、格言、会歌、徽记与吉祥物等。比如本次北京冬奥的吉祥物“冰墩墩”、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以及冬奥火炬形象和三维模型等,均属于受保护的奥运标志范围。企业应当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权益保护指南》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到规避以下禁止性事项:
未经权利人(如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不利用奥林匹克运动开展捆绑营销、隐形营销行为;
不擅自修改、涂抹、污损奥林匹克相关标志;
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同时在新闻、教育等场合合理使用时,不肆意扩大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范围;
配合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时披露标志许可的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隐瞒相关信息。
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国的国旗、国徽、国歌,但是对于他国国旗等元素,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可以在不违反国际法原则、不对他国造成侮辱丑化的基础上加以使用。
四、知识产权合规
以北京冬奥为例,国际奥委会授权北京冬奥组委在筹办和赛事举行过程中创造相关财产,冬奥会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有海报视觉设计、证书设计、开幕式节目造型、官方电影和其他艺术作品、作品汇编、官方网站域名和网页设计、官方纪念品、官方邮票等。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 获取特许商品授权
企业应当注意,未取得北京冬奥特许商品授权的,不得私自设计并售卖冬奥相关的纪念商品。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特许商品包括16个品类,分别为胸章、钥匙扣及其他非贵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服装服饰及配饰、丝绸类制品、文具、陶瓷制品、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工艺品、首饰、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设备、家纺类、箱包类、冰雪运动用品、纪念邮票及邮品、纪念币(钞)及装针织品、其他适合开发的品类。
2. 不转播和截取冬奥节目画面
1月20日,国家版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本次行动期限横跨1月至3月,将全面监测全网4660余家平台,使用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取证,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等行为。企业应当注意,在北京冬奥会期间,除中央电视总台及央视频、央视网等下属平台以外,只有咪咕、腾讯、快手三家平台获得授权,其他平台无权转播冬奥版权内容。一旦对官方播出的冬奥画面进行转播,甚至只是截取数分钟、数十分钟的视频,都有违规被追责的风险。
五、劳动用工合规
企业在冬奥期间要做到用工合规,主要是指冬奥所衍生出的服务需求导致企业有远超于平时的工作人员数量和不同于平时的用工模式,在此种情况下的合规。
冬奥的签约酒店、教育、餐饮住宿、医药销售等企业,都有可能在比赛开幕前夕和赛事期间,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大量开设就业岗位、招募工作人员、志愿者。其中财务人员、工程主管、餐厅服务员等岗位可能在冬奥结束后面临迅速被裁撤的命运。与此同时,一些大型体育赛事还会将安保、环保甚至是部分公共体育项目外包给第三方企业,这其中亦会涉及大量用工问题。
首先,企业应当确保具备相应的用工资质,并且妥善管理企业内已有的人员,避免在冬奥期间因出现劳动争议事件而被迫增加曝光度的风险。其次,企业在应地方政府之邀(或者通过地方政府选聘)成为冬奥的产品、服务提供商之后,应合理选择贴近现实需要的用工模式,采取劳务派遣、劳务协议等灵活用工模式。最后,如果增设临时性岗位的,需要在签订相关合同前告知劳动者,并且就薪资、工作期限、休息时间、工作要求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避免后续纠纷。
此外,像冬奥会这样的大型国际赛事活动,在赛场内外往往还会需要大量志愿者,如何招募、使用、管理志愿者,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服从活动场馆的管理要求,亦需要从多方面做到合规、有序、规范。
六、个人信息保护合规
在冬奥会举办期间,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会出现大量的人员信息流动、聚集、交流。在此期间,需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很多时候,企业的经营服务与冬奥会本身并无直接关联,既非冬奥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也不是运动员所在的俱乐部运营主体、旅行社或者新闻媒体。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可能获得关于冬奥主办方、运动员和观众的个人信息,需要依法合规妥善处理。
比如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冬奥场地周边酒店、赛事转播方等主体,在其经营活动中就很容易获取到冬奥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如行程、住址、活动范围、观赛偏好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被出售,很容易被下游商家乃至不法分子利用,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建议,无论是冬奥主办方合作企业还是一般的外部企业,对于经营活动中收集到的冬奥会工作人员、运动员和普通观众个人信息都需要采取认真严肃的态度,不过度搜集、不泄露转卖、不暗中牟利,严格遵照《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妥善处理。
结语
一场在冰雪之间举行的冬奥会,不仅应充分呈现出晶莹白色的圣洁无暇,更应全面体现绿灯通行般的合规有序,不逾矩、不越界,不闯“红灯”、不越“红线”。
从一定意义上说,“合规冬奥”的要求,就是尊重国际奥委会和冬奥组委的合作条件和赛事程序、克制企业的过度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和避免冬奥相关侵权、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依法合规地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天地洁白一片片存在,未来越爱越期待”。奥运需要人人参与,人人需要奥运精神。让我们行动起来,在“大合规”的时代背景下,以北京冬奥为契机,心怀对合规的敬畏,一起向未来。
冬奥盛会:不能逾越的“合规红线”
作者:梁枫 宾栋来源:金诚同达

2022年2月,万众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开幕,恰巧遇上中国的虎年春节,给新春佳节增添了一抹冰雪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