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一遇极端低温天气来袭, 政府应提防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强冷空气前锋正在南下,20日夜里浙西北地区有中到大雪,明天到后天我省有大范围大雪暴雪天气;23日强冷空气主力大举南下,我省气温骤降,海上和陆地都有大风,24日至26日我省将出现极端低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强冷空气前锋正在南下,20日夜里浙西北地区有中到大雪,明天到后天我省有大范围大雪暴雪天气;23日强冷空气主力大举南下,我省气温骤降,海上和陆地都有大风,24日至26日我省将出现极端低温,部分地区最低气温可能接近或突破历史极值。
20日傍晚,各地便纷纷有已经下雪消息传来,而再过几天,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拉开帷幕。大雪和春运这两个词汇让人联想到2008年开年的那场大雪灾。那场50 年一遇的雪灾,持续的低温,冰冻极端天气,几乎覆盖了我国南方的大部分省份。浙江尽管不是灾情最严重的地区,但大雪低温天气,对城市正常运转、农民工返乡过年、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春节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都造成一定影响。比如今天杭州菜场里的青菜已经买到八块钱一斤,不可避免地使得极端天气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需要增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和救灾应急能力,更需要用法治手段去健全危机管理、保障物资储备、推进社会参与。智仁律师就分析政府在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并相应的提出对策建议,寄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公共危机的管理。
问题:
第一,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仍不健全
政府目前在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方面,重点是在控制和恢复阶段,当然在经历过几次重大的自然灾害后,政府已经把一定的注意力集中在灾害发生前的预警阶段,也相应的建立了一些预警机制,但是整个机制仍不健全。从2008年的南方雪灾就可以看出我国日常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当时由于是雪灾,交通不畅,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救灾物资难以聚集,况且聚集后更是难以及时送往受灾地区。
第二,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物资储备仍相对不足
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自古就认为“危机”是不吉利的,往往对这种不好的事情讳莫如深,所以对危机管理的意识相对淡薄。这就使得政府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忽视应对危机的物资储备工作,认为危机爆发后调动各组织、各地区的力量也可以完全应对,事实证明这是极大的错误。
第三,地方政府危机管理意识较弱
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往往发生速度较快、爆发力强,因此需要危害发生地的政府迅速做出决策,争分夺秒处理危机。由于层层管理的机制,地方政府在自然灾害危机的处理中能动性较差,很难调动资源;而多层次、交叉的机构设置又造成权责的不明确、好像很多部门都可以管,可实际上哪个部门都不愿意管,互相推矮,踢皮球。
第四,缺乏公共危机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
在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政府是主导力量,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面对重大灾害,需要发动社会的力量共度难关。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组织、民间团体都是可以发动和利用的资源,政府的动员能力更是危机处理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而我国缺乏完善的共同应对危机的体系,在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政府更多的是强调政治动员,忽视社会动员。政府应对危机善于调动军队的力量,使用人海战术。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应对单一性的危机事件时反应迅速,资源整合快,可是面对复杂性的公共危机时会显得力不从心。
对策:
第一,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建设
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建设的第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法制化建设,通过将公共危机管理赋予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意义,更好的为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这样可以使得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除了一套以中央政府统一协调的应对紧急状态或者紧急事件法案,各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自己本地的实际情况,比如地貌特征、人口数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出最适合本地区的危机管理机制。另外
第二,将危机防范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
有行动没思想,是莽夫的行为。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最大的收获就是会思考,通过思考产生思想,通过思想产生意识。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防不胜防”,单凭依靠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是无法从根本上减轻自然灾害危机对人们群众带来的伤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危机防范意识融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做到防患于未然,尽早的发现存在可能引起危机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减少不良因素导致危机的发生机率。我国已将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第三,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机构纳入组织建设
思想和行动往往是相辅相成,思想指挥组织建设,只有思想没有组织那是胡思乱想。要想把先进的指导思想付诸于实际行动以产生好的效果,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保障。要想出色的组织实施应对自然灾害危机,必须具备三方面的条件:第一,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必须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即指挥中心,在我国这个中心就是中央政府。第二、地方政府必须能够有效的配合中央政府完成救灾工作,同时各地区的地方政府需要团结协作,互相联动。第三就是在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时,需要发动除了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完成灾害应对。
第四,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纳入管理运行机制
思想指挥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保障方案执行,防范意识、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共同构成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整合资源,最大的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政府必须做到保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运行畅通。这个机制具体涵盖了前面所提到的危机防范意识、危机管理组织建设和危机管理的过程运行。完善而且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出色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的重中之重。有一套完整应急计划,并且会在每次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危机后总结经验,对应急计划加以调整。其次是有一套详细的预警方案。再次是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在社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灾害发生后可以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有效的自救。最后就是建立并不断地完善各自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灾情一旦出现,政府会第一时间和媒体联手发布灾害信息,稳定人们群众的情绪,按照计划按部就班的开展救援。
综上所述,应对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一定要强化法治意识。近几年随着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繁,世界上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有关自然灾害的法律制定。我国也加大了相关研究,并逐步的完善了现行的法律体系,针对自然灾害制定了《紧急状态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法》《气象法》、《防灾减震法》、《地震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管理规定》、《森林防火条例》等几十多部有关自然灾害处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的行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今天,各级政府要重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保障在灾害面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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