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简称巴基斯坦,是一个多民族的伊斯兰国家。巴基斯坦位于南亚,南濒阿拉伯海,东接印度,东北邻中国,西北与阿富汗交界,西邻伊朗。它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以农业为主出口大米、棉花、纺织品、皮革制品和地毯,进口商品主要为石油及石油制品、机械和交通设备、钢铁产品、化肥和电器产品等。[i]
中国作为巴基斯坦最大的贸易伙伴,出口巴基斯坦的贸易额已达114.58亿美元。[ii]企业若计划在巴基斯坦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提前做好在巴基斯坦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准备工作。
笔者将实务中涉及巴基斯坦商标制度的内容进行了汇总,以巴基斯坦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商标规则的部分规定为主线,对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商标审查原则、商标异议程序等进行初步介绍,希望能给考虑或已经在巴基斯坦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一些帮助。
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简介
- 申请人资格
巴基斯坦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在巴基斯坦国内有住所或居住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巴基斯坦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但在巴基斯坦国内没有住所或居住的申请人,需要通过在巴基斯坦商标局备案的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 提交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若企业通过我所委托巴基斯坦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外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申请文件及信息为:(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2)授权委托书(需公证,但不需要使馆认证);(3)清晰的商标标样;(4)指定商标注册申请类别及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名称;(5)在巴基斯坦首次使用日或意向使用日。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提交过商标注册申请,从中国商标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在巴基斯坦可以在完全相同的商品或类别上提交与国内申请完全一致的商标标识,并可主张商标的优先权日期,所谓商标优先权日即为中国商标申请时从官方获得的申请日。但如果主张优先权,需要提交官方出具的商标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 - 申请语言
巴基斯坦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为英语,如果申请文件(例如:委托书)署名为罗马字以外的形式,需要附带英语的音译。另外,如果商标构成要素里含有英语以外的语言时,申请书上需要添加翻译。 - 申请公告
同中国商标公告程序不同,巴基斯坦商标经过审查后,申请人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按照审查员指定的方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商标标样、申请号、商品或服务类别、商品或服务名称、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申请日、代理人名称及地址、权利部分放弃的说明、优先权日等信息,同时,申请人在2个月内还需要向审查员提供商标公告文本。而这些公告程序复杂,如果通过国内涉外代理机构或律所委托具有实务经验的巴基斯坦外所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管理,不仅节省申请人对涉外商标管理的时间,同时还会避免商标注册申请因复杂的申请程序而被取消的风险。
巴基斯坦公告期为2个月,在2个月内未被他人提出异议申请,商标申请将进入核定注册程序。 - 商标申请的注册周期
商标申请的注册周期比较长,从提交申请到顺利注册时间约为31个月-41个月左右。 -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及续展
与中国不同,巴基斯坦的商标注册日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从商标注册日(即,商标申请日)起算10年。商标在期满前可以进行续展,如果商标权利人在期满日前未提交续展申请,商标也可在宽展期(即,期满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续展,在这个期间内 ,除首次商标续展申请外,审查员可以要求商标权利人(即、商标续展申请人)提交商标使用证据。
如果商标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内不进行商标续展,审查员将直接取消该商标的权利。
二、商标审查原则
巴基斯坦商标申请同中国一样具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申请书的记载内容等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向审查员提交申请书之日,申请号由纯数字构成。
若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上出现瑕疵(如不满足商标申请要求、没有交纳申请费用等),审查员会下发通知,该通知如同我国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补正通知,为使得申请人更好理解该程序,笔者将此通知称为“商标补正通知”。申请人接收到该补正通知后的2个月内需要进行答复,如果申请人不进行答复,即不修改瑕疵或不交纳申请费用等,视为放弃了该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补正通知进行了答复,审查员仍有权再次下发补正通知,申请人收到该补正通知后的2个月内不答复通知、不修改申请内容、应当申请或出席听证会而不申请或不出席,均将视为放弃了该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形式审查完成后是实质审查。有关驳回理由,审查员一般按照商标法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进行审查。所谓绝对理由是指标识具有以下情形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a不满足商标法第2条(即,商标含义)的构成要件的标识;b缺乏显著性的标识;c标识体现了商品的种类、品质、用途、价格、原产地、商品的生产周期或特征;d标识为交易习惯用语。
但是商标法也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前述标识已通过使用获得了商标的显著性或成为知名商标的,将不会因前述的b、c、d理由而被驳回。
对于图形商标的审查,审查员将判断该图形是否是从商品自身内容由来的商品形状、是否是技术成果所必须的商品形状、是否赋予商品实质价值的形状,若标识满足该3方面中的任一一点,审查员将以绝对理由对图形标识予以驳回。
另外,商标全体或部分包含a以欺瞒或具有混同风险为理由在高院或地方法院提出保护,但未得到认可;b有可能伤害巴基斯坦国民感情的标识;c违反现有法律公序良俗的规定的内容,将不能核准注册。
所谓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是指标识遇到以下情形将不被核准注册。a如果商标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且两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完全相同;b如果商标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或近似,且两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似,当消费者看到商标时会联想起在先商标,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c商标与在先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类似,但在先商标在巴基斯坦境内知名,在后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不正当的利用在先商标的显著性或知名度,或损害了在先商标的商业利益,故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获准注册;d未注册商标或已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识违反在先权利,特别是著作权、外观等相关法律;e但是,申请商标若经得在先商标权利人同意“商标并存”时,商标将获准注册。
三、商标异议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从公告或再公告日起2个月内或审查员同意的2个月以内的延长期间内,任何人依法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审查员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人(下称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时,需要附带异议理由的陈述书。
审查员收到异议理由书后,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送达异议理由书的副本,被异议人接收异议理由书副本后1个月内或在审查员同意延期内进行书面答复。如果被异议人不对异议理由书进行答复,视为申请人放弃该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被异议人对异议理由书进行了答复并提交书面的意见书,审查员会将意见书的复印件送达给异议人。异议人收到该意见书后的1个月内或在审查员同意延期内可以提交反驳书,并于收到意见书后的2个月内或在审查员同意延期内提交证据,如果异议人不向审查员提交证据,将视为放弃该异议申请。
审查员收到异议人提交的反驳书后需将其复印件送达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人的证据复印件日起2个月内或在审查员同意延期内需要提交证据,该证据将由审查员送达给异议人。异议人接收到被异议人的证据后,需要在1个月内或在审查员同意延期的时间内提交“回复证据”,审查员收到异议人的“回复证据”后将其复印件送达给商标注册申请人。
[i]节选引用360百科
[ii]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责任编辑 郭彩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