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鸿毛,命若野草
无可救药,卑贱又骄傲
无所期待,无可乞讨
命运如刀,就让我来领教
……
朴树《傲慢的上校》
这是电影《解救吾先生》的片尾曲,《解救吾先生》是一部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绑架案电影,影片讲述在春节假期的夜晚,香港电影明星吾先生走出酒吧就被冒充警察的张华一伙人持枪绑架的故事。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生活远远复杂于电影。
part 1
2016年9月29日上午10点,四川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绑架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岳某死刑,判处被告人陈某、冯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对四被告人各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至终身、没收财产、2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
到底是一桩怎样的绑架杀人案?
据查明,被告人刘某因经商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后,产生了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念头。2014年下半年,刘某邀约被告人岳某、冯某参与谋划绑架宜宾某集团董事长章某,岳某邀约被告人陈某参与。经过多次跟踪,2015年4月,刘某等人发现了章某所住地,并在章某住所同一单元租住了住房。
2015年11月10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持刀、枪、喷雾剂,将章某绑架至翠屏区赵场街道租住房。随后,岳某、陈某将被害人谷某某骗至该租住房内。刘某、岳某持刀、枪反复威胁章某,迫使章某答应于2016年3月以前交付赎金1亿元人民币。
为确保章某不报警,按期交付赎金,刘某等人胁迫章某与他们一起以绳索勒颈的方式,将被害人谷某某杀害,刘某对整个杀人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被告人岳某、陈某、冯某将谷某某的尸体抬入灶台中焚化。
11月11日凌晨4时许,章某本人向警方报案。
part 2
富商、明星由于其不同于普通人的身份很容易遭到犯罪分子的觊觎,为取财而绑架往往是犯罪分子的直接目的。
绑架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在任何国家,绑架罪的处罚都非常严厉。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part 3
4名犯罪分子已被宣告判决,至于富商章某被胁迫而杀人的行为,该如何看待?
章某首先是受害人、报案人,对于其在被胁持的情况下做出的杀人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区分来看:
如果章某当时被犯罪分子完全控制,完全丧失了意志的自由,进而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没有选择的余地,则成立犯罪阻却事由,依据《刑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法律不强人所难,章某此时相当于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由于被犯罪分子所控制,自身没有意志自由,因此导致其杀人行为的无责性,应由犯罪分子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
若章某当时尚有选择的自由,则涉嫌构成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其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其不起诉。
part 4
案件落下帷幕,犯罪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法纳君不由得想到了电影《烈日灼心》中的一段台词:
"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惟愿现世太平,人事安康。
被逼杀人的“吾先生”
作者:法纳刑辩来源:法纳刑辩

人如鸿毛,命若野草 无可救药,卑贱又骄傲 无所期待,无可乞讨 命运如刀,就让我来领教 …… 朴树《傲慢的上校》 这是电影《解救吾先生》的片尾曲,《解救吾先生》是一部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绑架案电影,影片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