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的战争在10月20日就拉开了帷幕,不少商家推出“预付定金”、“定金翻倍”、“赢定金红包”等活动,同时约定,如预付定金后期限内不支付尾款,定金归商家。商家规定是否合法?
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商家对定金一事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清楚明确地提示了该款为定金,不予退还,消费者知悉上述内容,并在支付定金时无异议,则商家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在支付预付款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没收或者双倍返还的问题,但若商家约定的是定金,且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明确提示,那么大部分商家在定金条款中就很有可能写明在消费者不按时支付尾款时无法退还定金。
消费者选择“双十一”购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的赠品十分喜人,然而赠品的质量如何保证,商家对赠品是否支持“三包”服务?
赠品也属于商品,也享有“三包”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所以,不论是正常销售的商品还是打折商品、特卖商品或者赠品,都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如果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消费者在取得赠品时候,应当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可持凭据依法维权。
心心念念的宝贝到手后,发现它和网上描述的模样和功能大相径庭。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该怎么办?
商家在网店展示的货品图片通常是由专业人士拍摄,或图片经过技术处理,着实很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实体店购物的选择性、体验感以及服务上有着网购无法比拟的优势,所以,无论最终决定从何购买,建议购买价值较高的货品,至少应该走进实体店亲自体验一下,有正品对比,才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七天无理由退货”如何保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此外,消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综上,我们可知,法律以无因退货为原则,以有因退货为例外。
网购过程中,一经拍下,概不退换的规定是否有效?
此规定属于商家单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称“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拍下的是有质量问题的货品,很多店铺利用消费者不明真相或维权意识淡薄,以“一经拍下,概不退货”为由拒绝退换货,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发生快件丢失或者毁损,如何维权?
发生快件丢失或者损毁的,首先要分清责任,是商家、快递公司还是收货人的单方责任,还是多方的共同责任所致。
去年“双十一”,小莉以0.1元的价格秒杀了50条手机数据线,但是卖家拒绝发货,该怎么维权?
消费者在网购时,需要注意相关购物凭证和货品信息。如果小莉有证据证实,是按照卖家0.1元的标价而购买了50条数据线,并实际支付了所有的货款,小莉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发货)。如果卖家拒绝发货,小莉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找消费者维权机构反映、投诉,请求消费者维权机构协助处理;
二、向电商平台投诉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平台对卖家作出相应处罚;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双方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
好了,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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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成杨文龙律师团队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今年“双十一”的战争在10月20日就拉开了帷幕,不少商家推出“预付定金”、“定金翻倍”、“赢定金红包”等活动,同时约定,如预付定金后期限内不支付尾款,定金归商家。商家规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