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以来,科创板即将横空出世的消息持续引爆证券市场,行业内对于科创板的各种分析和预测也层出不穷。该文下篇将继续对科创板的内涵、渊源、标准等重要讯息进行梳理,帮助读者为科创板的到来做好充分的迎接准备。
五、科创板的上市条件预测
虽然科创板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但自2018年11月起,市场上对财务指标已进行了多轮预测:
(一)2018年11月,多家证券机构分别给出自己预测的标准
中信建投设计了四套科创板的股票上市标准:
1.“市值-净利润-收入”标准,即市值2亿元+净利润1000万元+收入5000万元;2.“市值-收入-现金流”标准,即市值10亿元+收入1亿元+经营性现金流2000万元;3.“市值-收入”标准,即市值15亿元+收入1亿元;4.“市值-权益”标准,即市值30亿元+股东权益2亿元+总资产3亿元。
中金公司没有给出具体的数值,但它预测具备一定先进核心技术壁垒、产业自主性较强、有潜在进口替代能力、研发投入较高,且初期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有望被优先考虑。若盈利及股权结构限制放开,不排除部分海外上市公司也可能通过登陆科创板的形式在A股上市。新三板直接转科创板的转板机制也有望研究推进。
安信证券认为,上交所科创板或将锚定大市值但尚未上市的科技创新型公司,由此筛选出14家科技创新型公司,行业主要集中在互联网、云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
(二)2018年12月初,多家财经媒体预测
财经媒体预测科创板的财务指标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 连续两年盈利且合计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收入超过2亿元;
2. 最近一年营收超过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超过10%;
3. 市值超过2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超过3亿元。
(三)近期,市场上也普遍流传以下6套标准
1. 市值10亿元以上,连续两年盈利,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5000万元;
2. 市值10亿元以上,连续一年盈利,一年累计扣非净利润1亿元;
3. 市值15亿元以上,营收2亿元以上,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10%;
4. 市值20亿元以上,营收3亿元以上,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累计超过1亿元;
5. 市值30亿元以上,营收3亿元以上;
6. 市值40亿元以上,产品和市场空间大,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取得阶段性成果,知名机构投资者入股。(医药企业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实验批件;引入战略投资至少认购发行股数的20%,持有期限5年)。
另一方面,从投资需求和风险监管出发,针对创新企业的特点,对于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也会有差异化的要求:即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
据媒体报道,投资者门槛方面的标准为:个人投资者投资科创板前需要具有50万元以上证券资产,并且具备6个月以上A股投资经验。
*附表:国内各板块上市/挂牌财务标准对比:
六、科创板的影响
(一)促进资本市场国际化
成立科创板这一消息是由习主席亲自在进口博览会上宣布的,其重要性、变革力度可想而知,而“进口博览会”这一宣布地点也大有深意。进口博览旨会在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11月13日,上交所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也明确提出:“科创板不能只看成一个板块,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新市场,要承担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任,要有新的监管逻辑,独立的市场定位和制度。”
因此,科创板很可能将扮演我国资本市场对外窗口这一重要角色。市场化和开放化一向不可分离,在实现和国际化接轨的注册制的基础上,科创板还或将吸引全球优秀的科技型企业入驻,争夺国际资本市场制高点。
(二)以增量改革的方式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股权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呈现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场内市场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等场外市场的“金字塔”结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创业板和新三板是最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登陆的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新三板和创业板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科创板的成立将成为资本市场中创业板和新三板的补充。
然而如果贸然对现有的证券市场直接进行大刀阔斧的存量改革,极易导致市场鱼龙混杂,并最终引发混乱。采用增量改革的方式则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也是为改革开辟了一条创新性的路径。
(三)与A股其他版块形成长期的良性竞争
任何成熟的资本市场,都存在着不同的交易所或板块以形成良性的竞争。如美股的纽交所与纳斯达克,其多年的竞争促使得两家交易所不断创新发展。上交所科创板的推出将会与深交所中小板、创业板形成最直接的良性竞争,其将倒逼已经趋于同质化的中小板与创业板改革,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吸引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
事实上,2019年1月28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已经提出: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这正是科创板与现行板块之间良性竞争效应的初步体现。
(四)现有新三板市场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目前,新三板市场转主板的过会率并不高。2018年全年,新三板转板过会企业仅为24家,另有19家被否,2家暂缓表决,总体过会率为53.33%,相较于非新三板企业并不具备上市优势,甚至转板率相对更低。
而科创板的成立为新三板市场的优质企业尤其是一些 “精选层”概念股提供了另外一条选择道路,这些优质企业将具有跨市场获益的机会。今后新三板市场存在少数优质企业可能选择选择“转板”至科创板,这也将倒逼新三板市场加快改革步伐。
当然,由于新三板市场中存在大量传统行业企业,因此说科创板的成立与新三板不会构成完全竞争关系,但适当的竞争可以加速新三板改革的进程,这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归根结底不失为一件好事。
(五)股权投资机构获得新的价值投资退出渠道
2018年里证监会不断鼓励独角兽A股上市和发行CDR机制 (China Deposita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为新经济大型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但取得的成绩却很难令人满意。尤其小米发行CDR的突然中止,投资者对阿里、百度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在发展高峰期回归前景保持谨慎以及CDR强大的抽血效应,使得投资者对独角兽CDR发行产生忧虑和恐惧。
科创板设立后,一级市场高科技产业投融资热度将进一步提高,此前股权投资机构投向科技创新型的企业,大部分只能在港股、美股实现退出,如小米、蔚来汽车等;后面随着科创板及注册制的推出,更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将在科创板实现快速上市。同时,也将为一级半或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机会来分享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的红利,而无需企业一定先成长成为所谓的“独角兽”后发行CDR来进行投资获利。
(六)对中介服务机构带来的影响
目前在证券市场上我国仍然执行核准制,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实质审查。政府监管层面过度干预市场,不仅影响了监管功能的发挥,又会妨碍到市场的培育,中介机构本可以承担起来的监管和担保功能没能发挥出来。以保荐人为例,我国保荐人制度与核准制同时产生,受到核准制下证券监管部门实质审查权的限制,发行人最终能否顺利上市并不取决于保荐人对其所进行的推荐,影响到了保荐制度的功能发挥。究其原因,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角色出现了错位。
在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就是要改变政府和市场主体角色错位的局面,形成政府管披露,券商管推荐和定价,律师、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管文件这样各司其职、角色正位的股票发行体制。中介机构不仅是证券业务的从业者,而且还对证券发行承担着市场秩序维护的义务。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秩序维护者,主要是通过其各自业务中承担的职责体现出来。
尤其是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把关主体要由审核部门向中介机构转变,要让中介机构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从监管出发,在科创板上未来可能执行券商对其所保荐企业承担的终身负责制。因此,中介机构在科创板来临后将面临更大的责任与挑战。
参考文章:
1.《科创板注册制的实施机制与风险防范》陈洁
2.《科创板,注册制,值得期待吗?》石其军律师团队
3.《科创板门槛高于预期市场关注“负面清单”长短》严晖
4. 《科创板来袭,这些高科技公司扎堆IPO辅导,背后有哪些A股公司的影子?》刘向红
热点分析!一文让你读懂科创板(下篇)
作者:柏平亮 张帆来源:策略律师

自2018年11月以来,科创板即将横空出世的消息持续引爆证券市场,行业内对于科创板的各种分析和预测也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