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净值客户抢滩大湾区,三大常见纠纷如何适用法律?

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文章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世界第四大湾区,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要素聚集,是世界经济贸易的潜在巨擘。对高净值人士而言,也是挥斥方遒的投资胜地。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世界第四大湾区,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要素聚集,是世界经济贸易的潜在巨擘。对高净值人士而言,也是挥斥方遒的投资胜地。
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大湾区覆盖粤、港、澳三地,存在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在大湾区生活和工作中遇到问题到底如何适用法律呢?
一 粤港澳大湾区:新晋世界级城市群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九市组成的城市群,是继美国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人口达6956.93万,GDP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2.17%,GDP总量规模在世界国家排行中名列第11位,与韩国持平。截至2018年4月,拥有16家世界500强企业。
中央在今年一月份就已明确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五大战略定位:
一、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三、“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五、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在此趋势下,大湾区作为新进世界级城市群,也成为了一个网红概念,是工作、生活的“打卡胜地”。
二 大湾区法律并行:三大常见问题及对策
大湾区涵盖香港、澳门及珠三角九市等三地,存在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虽有“一国两制”作为三地法律基础,但是三地在法治文化和立法、执法等具体法律制度方面仍存在明显差异,导致大湾区面临着“一国两制三法系”、“三税区三法律三货币”的局面,存在着较多的法律适用冲突或是适用迷茫,我们选取了其中婚姻、劳动、投资等与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抛砖引玉。
(一)结婚、离婚如何操作?
1、问题:涉港澳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为1063.1万对,其中涉外及港澳台为4.1万对;2018年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为1010.8万对,其中涉外及港澳台为4.8万对(数据待民政部统计公报矫正)。内地与港澳居民结婚人数存在上升趋势,那内地与港澳居民的结婚登记应当在哪里进行?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材料又该如何准备?
涉港澳台登记结婚人数增多的同时,双方由于文化背景、成长环境、教育理念等不同,导致感情破裂直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也不少。此种情形下,离婚的双方应当在何处办理离婚登记?若非协议离婚而是诉讼离婚,原告应当在哪里起诉离婚?若离婚判决涉及港、澳财产的分割,又应当如何去执行?这是困扰大湾区涉港澳离婚人士的另一大难题。
2、对策:婚姻登记两地皆可办理
其实,我国《婚姻登记条例》针对内地与港澳居民的婚姻登记早已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港澳居民的,可以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2、4条规定,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该处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具体的登记机关可以咨询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当然,也可以在港澳办理。
对于涉港澳居民而言,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且可在内地办理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具体可参考《婚姻登记条例》、《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但是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应当满足前提条件,即离婚的双方应当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港澳居民,且在内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二) 劳动人事争议该找谁?
1、问题: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无统一规定
粤港澳大湾区坚持人才双向流动、高端人才引进等多项人才政策,尤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吸引了大量人才在大湾区任职工作。人才集聚大湾区相应地也产生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劳动人事争议,但大湾区并没有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劳动人事争议如果无法友好或是彻底解决,将会导致人才的流失。
2、对策:劳动人事争议可仲裁、可调解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这其实为大湾区劳动人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与方法。港澳居民在内地工作若产生劳动人事纠纷,不但可以向内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以选择跨境调解。比如,香港居民与内地公司产生纠纷,可以申请香港调解机构调解。
香港和澳门有着比内地更为先进和成熟的调解机制,就香港而言,目前有60多家专业的调解机构,从业人员达到2400多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高达60-80%。内地法院和仲裁机构目前也正在积极推进案件调解结案,探索与港澳调解机构的合作。跨境调解不但可以定纷止争、还可以高效解决问题,节省时间与人力,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优质选择。
(三) 民商事案件如何执行?
1、问题: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如何执行?
2018年仅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办理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就达到了189件,平均每2天办理一件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大湾区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长的民商事纠纷诉讼,但是三地法律的差异成为了大湾区妥善解决涉港澳案件的“拦路虎”。尤其是案件判决以后的异地认可与执行,内地法院虽对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并依照内地法律做出了判决,但是港澳地区并非一定认可该裁判,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是大湾区无法回避的难题。
2、对策:生效裁判可异地认可与执行
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是案件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由于大湾区三地法律制度的差异,生效判决的执行一直未能妥善落实与执行。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内陆与港澳分别签署了多项有关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协议安排,尤其是2019年1月份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暂未生效),基本实现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
另外,2018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希望促进国际商事调解并建立直接执行和解协议的机制。将于2019年8月1日开放供各国签署,我国若签署,也将利于该公约框架下的和解协议的执行。
世界如此之新,一切尚未命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针对大湾区法律适用的冲突难题,内地与港澳也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关注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提前了解大湾区常见问题的法律适用,可以帮助高净值客户更好地做出决策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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