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发微信红包怎么办?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仲裁案例 错发微信红包怎么办? 指定接收对象的微信红包被他人抢了不退怎么办?近日本委调解中心就受理一起当事人在微信群里买日用品,将货款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在微信群里后,红包被他人抢走拒不退还的案例。

仲裁案例
错发微信红包怎么办?
指定接收对象的微信红包被他人抢了不退怎么办?近日本委调解中心就受理一起当事人在微信群里买日用品,将货款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在微信群里后,红包被他人抢走拒不退还的案例。李先生说他从事微商行业一年多,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案情简介
李先生建立一个微信群,主要做微商信息推送,群里都是他的微信好友,偶尔也有好友觉得李先生的商品和服务都还不错,就添加其他人进群,张女士就是其中之一。一天张女士看中了李先生在群里推送的一款一次性洁面巾,经过与群主沟通,张女士直接在群里发了红包,结果被群里昵称“快手快脚”的网友捷足先登,抢了这个指定的红包。经过群主李先生协调,昵称“快手快脚”的网友表示“微信红包的规则就是谁抢到就是谁的”,拒绝退还该红包。于是张女士在微信群里@“快手快脚”:“既然这样,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吧”;“快手快脚”@张女士:“去就去,我有理,我怕谁”。
争议焦点
张女士发出的微信红包是否适用正常微信群发红包的交易习惯?“快手快脚”是否应该退还该红包?
调解意见
网友“快手快脚”应还100元微信红包给张女士。
仲裁评析
调解员经调解查明,张女士在微信群里与李先生协商购买一次性洁面巾,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张女士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将货款发给李先生,并且明确表示该红包是发给群主李先生的货款,“快手快脚”在李先生之前抢了红包,并且拒不退还。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快手快脚”已经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该予以返还。至于“快手快脚”辩称的微信群红包规则“谁抢到就是谁的”是通常情况下的交易习惯,从本案的聊天记录来看,张女士对此红包的用途已经做了特别说明,此时案涉微信红包不再适用通常的交易习惯。因此“快手快脚”的答辩理由不予采纳。
哈仲提示
电子支付的便捷性往往也伴随着相关的交易风险。因此选择电子支付的当事人一定要谨慎操作。譬如本案的张女士,首选应是与群主沟通后再单独与群主进行结算,可以选择微信红包方式,也可以选择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其他方式支付。另外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在选择通过微信红包支付时,一定要有留存证据的意识,备注微信红包的用途,并且对聊天记录进行截图,对微信交易记录做保存,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理有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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