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经常有朋友咨询,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付款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即时通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其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诉讼案件。这意味着,微信等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但具体到诉讼案件中,由于电子数据证据载体的特殊性,并非随便的几张微信截图就能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是比较审慎的。
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提交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本文给大家提出一些实务操作的建议。
首先,关于微信记录的形式,最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仍然是经过公证的证据,所以如果认为有必要,建议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微信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证据,需要提供原始载体进行质证,如果不方便公证,则要保管好微信记录的原始载体,即手机和电脑等设备,以便将微信记录的内容当庭质证。
其次,由于微信名的显示并非实名,且备注等信息能够修改,所以需要提交证明对方身份的其他证据,比如使用终端设备登陆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这样既可以证明持有微信记录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又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另外,在利用微信转账或发送红包时,我们可以在微信聊天中明确对方的身份、款项性质及用途并在转账附言栏或红包名称中做好备注。如有必要,自己可以调取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找到“下载账单”
打开微信APP—“我”—“支付”—“钱包”—
“账单”—“常见问题”
“下载账单”
02
提交“下载申请”
在“选择账单下载用途”中选择“用做证明材料”—
选择“账单时间”
填写“邮箱地址”—“确认身份信息”
“身份验证”—“申请已提交”
03
查看“电子证明”
接收“电子证明发送成功通知”获取“解压码”—
下载后输入“解压码”
获取“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

最后,提示大家,平时谨慎使用微信的清除功能,如有必要,提前把需要保存的聊天内容进行保全。如果通过微信确认重要事项,尽可能与对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字盖章。例如,日常生活中,如果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借款给他人,尽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以免因信息删除等操作导致无法提交完整有效的证据。
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以及进行证据收集和保全,遇到具体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微信记录作为“呈堂证供”的实务要点
作者:林丽娟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工作中经常有朋友咨询,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