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网络主播“嗨氏”与虎牙直播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意味着被称为“王者荣耀一哥”的“嗨氏”江某涛将面临承担4900万元的违约金责任。
NO.1 基本案情
网络主播江某涛(网名“嗨氏”)出生于1997年,依靠在直播平台直播网络游戏《王者荣耀》而走红,拥有大量的粉丝。2017年8月虎牙直播平台发布违约声明,声称江某涛于2016年与虎牙平台签订独家合作协议,江某涛在未与虎牙公司进行沟通的前提下,单方离开虎牙公司,在其他平台直播,构成了违约。后虎牙公司就江某涛的违约行为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江某涛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江某涛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O.2 4900万元的违约金赔偿是否过高?
江某涛与虎牙公司约定,江某涛承诺在合作期间,不得与虎牙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现有网络直播平台及移动端应用程序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直播。如江某涛违反该约定则构成重大违约,虎牙平台有权收回江某涛在虎牙平台已经获取的所有收益,并要求江某涛赔偿2400万元人民币或江某涛在虎牙平台已经获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作为违约金(以较高者为准),并赔偿由此给虎牙平台造成的所有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谓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还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虎牙公司主张49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赔偿是否过高呢?从合同约定来看,虎牙公司既可以主张2400万元违约金,也可以按江某涛在虎牙公司获得收益的5倍来主张违约金。本案中,虎牙公司要求收回江某涛在虎牙公司平台已经获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作为赔偿符合合同约定。根据一审、二审法院认定江某涛在虎牙公司获取的收益为11186666.24元,以该收益为基数计算出5倍金额为55933331.2元,虎牙公司主张的违约金4900万元低于该金额,且根据判决书显示虎牙公司的损失经评估为1.17亿余元,因此虎牙公司主张4900万元违约金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也未高于实际损失。
NO.3 审慎签约,忠实履约方能使各方共赢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且合同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签约人就应按照合同约定,忠实履行义务。不管你是知名主播或其他名人,还是平头老百姓,都应该有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违约金条款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无论是在合同中属于甲方还是乙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合同签订时就应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充分考量履约能力与责任承担能力,切不可图一时之快,糊涂签约。
王者荣耀主播嗨氏败诉,违约跳槽,判赔虎牙4900万
作者:宁梅英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网络主播“嗨氏”与虎牙直播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意味着被称为“王者荣耀一哥”的“嗨氏”江某涛将面临承担4900万元的违约金责任。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