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浪胃仙被判刑”“李子柒回归”——谈谈网红IP法律风险

来源:丰国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4年11月13日,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法院责令其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该事件给MCN机构敲响了警钟。

2024年11月13日,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法院责令其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该事件给MCN机构敲响了警钟。
MCN,全称为Multi-Channel Network,是一种多渠道的网络服务,模式源于国外成熟的网红经济运作。我国MCN机构覆盖视频、直播、文章、图片、动漫等多个领域,渗透至内容制作、粉丝管理、流量运营、商业变现等多个环节。MCN机构业务模式之一在于对签约主播的培养和孵化,从而实现流量变现。
一、“浪胃仙职务侵占被判刑8年”
2018年2月7日,游絮与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共同成立天权星公司,游絮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游絮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浪胃仙”网络账号。7月,天权星公司与浪胃仙本名李杭泽签订艺人独家经纪合同,公司与浪胃仙按3:7比例分成,之后“浪胃仙”IP迅速走红。
从公司成立起至2020年7月期间,游絮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400余万元转入自己或亲友账户,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且在2020年7月14日被公司解聘后,游絮伪造授权协议,拒不交还网络账号,继续用其从事商业活动,2020年7月,游絮索要天权星公司控股权被拒,随后李杭泽发函不再续签经纪合同,并与游絮合作。2021年6月,警方对游絮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办,2022年3月6日,游絮发布视频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李杭泽则回应称因发现游絮被起诉职务侵占才终止合作。
2024年8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游絮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侵占资金及交还网络账号。游絮不服上诉,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李子柒IP知识产权及股权纠纷”
李子柒在2021年与MCN公司因品牌授权纠纷断更后,几乎消失于网络视野。11月12日下午,沉寂三年的知名短视频作者李子柒在全网接连发布两条新作品,正式宣布回归,这两条视频更是仅一小时就播放量破百万,冲上热搜榜单。
事件回顾:2017年李子柒与杭州微念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子柒持有49%股份,微念持有51%股份,五年里,李子柒微博粉丝突破了2760万,海外多平台粉丝量累计超过2500万。2021年2月,李子柒以1410万的油管订阅量数据刷新了“油管中文频道最多订阅量的吉尼斯世界记录”。微念公司也通过李子柒IP拓展了品牌,注册了近100项“李子柒”和“子柒”的商标,这使得李子柒在品牌使用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不仅有阻于其自身商业发展,也使得她在与微念公司双方谈判过程中位于劣势地位。
随着李子柒IP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迅速发展,其在国内商业领域扩展上却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受到阻碍,双方在利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这种不平等的利益分配模式最终使得李子柒被迫选择停更视频以争取自身利益。这一举措可谓是“三败俱伤”,不仅影响了个人经济利益的发展,也同时对MCN机构的商业利益造成了损害。
双方的矛盾点主要在于:一是股权纠纷,二是商标纠纷。经过长时间的博弈,双方最终在2022年12月通过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51%大幅降至1%,而李子柒本名李佳佳的持股比例从49%增至99%,这意味着李子柒重新获得了对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分析:在李子柒知识产权与股权纠纷事件,需要认识两点:一是股权结构的重要性,股权分配直接影响到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持股比例未达到半数以上,意味着失去了关键决策中的主动地位;二是知识产权归属,品牌的核心价值在于知识产权,打造个人IP在寻求合作过程中,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并且初创企业应有注册商标和保存证据的法律意识。
三、网红IP法律风险相关问题
MCN是一种新型网红经济运作模式,其与网红IP之间合作模式主要为三种:
一是劳动关系,网红博主为MCN员工,接受公司管理和资源,例如素人孵化,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这种关系下账号的所有权和收益权通常归MCN公司所有;
二是劳务关系,二者双方平等,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隶属关系,MCN为网红博主提供广告资源,其根据要求产出内容、获取劳务报酬;
三是经纪合作关系,网红博主负责内容创作并直接获取广告资源收入,MCN为其提供商业运营服务和流量扶持,从中获得分成利润;四是股权关系,这种关系下双方深度绑定,或者顶级网红自己创办MCN。
(一)双方产生纠纷,IP账号归属谁?
IP账号涉及合同约定、账号注册及发展、使用情况和账号的人身财产属性、双方实际投入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例如:
1.是否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账号的归属权;
2.IP账号的人身属性,如账号与网红个人紧密相关,具有较强的个人标识和粉丝粘性;
3.账号的财产属性,如MCN机构对IP账号的运营和发展有明显的经济投入和贡献支出。
在判断IP账号归属问题上,一般双方合同有约定则遵循约定(排除合同条款存在无效事由),特殊情况即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也需要考虑到IP账号的人身属性和经济属性。
(二)法律风险规避建议
1.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在实务中双方产生纠纷通常是因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制,法律关系模糊,而不同的法律关系意味着法律适用及权利义务规制存在差别。
2.知识产权及账号归属:根据法律规定,“除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外,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当事人约定。”故而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首先取决于双方之间就作品的权属协议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平台约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明确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
至于直播演艺创作的内容是否属于作品,可能存在一定争议,但实务中,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归甲方/乙方所有”等相关约定,还需进一步针对权利归属约定无效的情形作出补充约定(例如交接约定、限制使用约定等),对于账号归属、合作期限、地域范围等问题都应明确作出规定。
个人IP发展与MCN公司应为相辅相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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