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云某某遗弃案

来源: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中旬清晨,被告人云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休息时察觉其即将要生产,便前往其母租住的某出租房。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中旬清晨,被告人云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休息时察觉其即将要生产,便前往其母租住的某出租房。8时许,被告人云某某因腹痛前往该出租房旁旱厕,在该旱厕内产下一女婴,并用手机将分娩在旱厕的女婴通过视频拍摄的方式微信发送给其同居男友刚某某。后其邻居马某某发现分娩在旱厕的女婴,遂将该女婴从旱厕抱出清洗,并询问被告人云某某该女婴是否系其所生,被告人云某某予以否认。9时许,马某某报警,民警处警过程中曾先后两次询问被告人云某某婴儿一事,被告人云某某因害怕均矢口否认。10时许,马某某随处警民警将该婴儿送至医院救治。21时许,刚某某将被告人云某某送往医院,后将婴儿接回。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云某某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鉴于本案被告人云某某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接受询问时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被告人云某某以遗弃罪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被告人云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寄语】
新生命诞生的喜悦往往超越了孕育生命的艰辛,新生儿的啼哭也是母亲枕边最美妙的生命乐章,因为婴儿的啼哭让生命得以延续。虎毒尚且不食子,这是一条不可逾越和践踏的最基本人性秩序,也是我们全人类不会回到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并安放全人类数千年文明的铁律。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成为逃避扶养的借口与托辞,贫穷、挫败甚至疾病都是可以战胜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既然决定让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不论其是否患有病症,不论是否生活困窘,都应该用爱进行呵护。作为父母,首先应该是每个新生命的第一保护人,在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之前,对其负有扶养、照顾、教育的法定义务,诺行一个基本的良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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