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咨询: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各行业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房地产行业,因停工停产普遍导致商品房迟延交付的问题。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明确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可成为合同履行时的免责事由,但受疫情影响,开发商到底能顺延多少天交
【法律解析】
不可抗力虽然属于客观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可抗力对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的影响也在逐渐减小(如采取有效手段使疫情得到控制),因此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的适用也应当有相应的适用期间。
对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适用期间,不可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应该综合考虑各地方政府相关防控等级动态和措施要求、当地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安排、管辖法院恢复诉讼服务时间安排等各种因素,根据具体案件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行使权利等造成的实际影响进行确定。
武汉市于2020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商品房延期交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但若双方对交付时间存在争议的仍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而省内其他地市尚未未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交付的顺延时间。
【湖北省裁判案例检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张某与武汉锦苑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2020)鄂0116民初4546号】
本院认为:被告锦苑中南房产公司逾期交房期间,遇新冠××疫情的突发,系不可抗力事件,该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交房期限应当在逾期交房期限中予以扣除。自2020年1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至2020年4月8日武汉市解除封城措施,此期间属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期限,计95天。
【仙桃市人民法院:陈某、谢某与湖北元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2020)鄂9004民初2437号】
本院认为:关于被告湖北元泰公司提出在计算违约金时扣减疫情期间的问题。考虑到受疫情的客观影响,被告湖北元泰公司在疫情期间无法开工,工程进度因疫情受到一定影响,本院酌情在逾期交房时间中扣减60天。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十堰人和置业有限公司与十堰康正树新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0)鄂0302民初847号】
本院认为:其中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新冠××疫情期间,对康正公司的租赁经营等造成了影响,属不可抗力。
关于被告湖北元泰公司提出在计算违约金时扣减疫情期间的问题。考虑到受疫情的客观影响,被告湖北元泰公司在疫情期间无法开工,工程进度因疫情受到一定影响,本院酌情在逾期交房时间中扣减60天。
【倾向性意见】
根据湖北各地市的裁判文书来看,除武汉市外认定不可抗力持续时间在90天左右,其他地市认定多从1月24日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起,至3月25日湖北解除武汉以外离鄂通道管控时止,在60天左右。
根据目前各地司法实践,疫情作为不可抗力适用时间在60-90天不等,因建筑公司在疫情期间无法开工,工程进度因疫情亦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开发商在确定交房时间时可据此顺延60-90天。
【郧和律师建议】
不可抗力虽然可作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并不意味着其就是合同违约时的“免死金牌”,以下几种情况,即使存在不可抗力,依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发生在不可抗力之前。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因此,若在不可抗力开始前已出现违约行为的,依然要承担违约责任。
▶2.签订于疫情发生后的合同。
合同若签订于疫情发生之后,当事人应当对于疫情之于合同履行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一定的预见能力,此时则不能援引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3.未受到疫情影响的合同。
新冠疫情下,并非合同全部内容都应免除违约责任,只有受到疫情影响的部分可免除违约责任,合同其他部分应当正常履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对于金钱给付义务,基于疫情防控措施一般不会影响金钱债务的履行,除非涉及金融市场延期开市等特殊情况,一般不能以疫情防控措施主张免责。
湖北疫情延期交房:可顺延60-90天
作者:王磊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咨询: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各行业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房地产行业,因停工停产普遍导致商品房迟延交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