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能,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针对员工存在的违纪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但是扣除后的工资金额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对于员工部分违纪行为可通过扣减绩效工资的方式处罚,充分利用经济管理权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
部分地方性法规也已经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比如,《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市最低工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手册中能否规定经济性处罚条款?
作者:刘国文 温百顺来源:乾坤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不能,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针对员工存在的违纪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但是扣除后的工资金额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