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一审宣判,杭州互联网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此后双方未上诉,判决生效。
这个案件引发的关注度之高一度超出了法律圈,毕竟区块链技术被称之为下一代互联网,而存证又是业内公认的区块链最容易落地的应用场景,法院可以说在最合适的时候给出了最有力的效力背书,对于区块链应用的落地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但很多人看了这个判决觉得云里雾里,尤其是对里面眼花缭乱的技术名词和存证步骤感到困惑。部分看懂了原理的朋友更是提出质疑,说这个叫什么区块链存证啊,不过是第三方存证公司把数据摘要放到了区块链上面去而已。
这个质疑很有道理,笔者初看完判决书也有同样的疑问,于是我顺着这个线索对区块链存证做了更多深入的研究,包括读了判决书中提到的FACTOM所发布的白皮书、国内的几家存证机构创始人对区块链存证原理的分析文章,终于一个重要的结论开始浮出水面,那就是:“区块链第一案”中的保全网所采用的是借助“锚定”技术实现的区块链存证,而这种方式恐怕将成为日后区块链存证的主流。
下面,我们就抽丝剥茧地来展示一下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到的。
判决书里的区块链存证
从判决书内容我们可以归纳出保全网的存证与验证步骤:
了解当前电子存证的朋友都知道,通常情况下,电子存证走到第三步,就要把数据交给公证处或者鉴定中心了,以便寻求权威机构的背书从而增强效力。但保全网另辟一条蹊径在这个环节中把数据交给了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是把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当成了公证处在用吗,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继续往下研究。
FACTOM(公证通)是美国一家知名的使用块链技术来保护和验证数据的公司,其产品核心原理就是将数据锚定到比特币区块链上。所以,大家会发现,保全网的存证流程到了第四步,就是通过FACTOM将数据锚定到了比特币区块链上,本文要讨论的关键问题——锚定就是出现在这个环节。
啥叫锚定
众所周知,比特币的底层架构技术就是区块链技术,所以比特币剥离“货币”的属性剩下的是一个底层区块链架构——也就是一条“链”。
这条链非同寻常的地方在于,就目前而言它是存在时间最久、运营时间最长、经过多次攻击检验最可靠的区块链条,这一特性使得比特币区块链(bitcoin blockchain)成为存放数据、防止数据篡改的首选,你可以把数据理解为基于比特币的一项交易,一旦交易被比特币所“记账”,则这笔交易将永久的存在于比特币区块链上,无法被删除和修改了。
一艘船待在水上会随波逐流,让船稳定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在岸上找到一个稳固的锚点,把船栓在上面。比特币区块链就是那个最稳固的“锚点”,而把数据“拴”在锚点上的过程就叫做“锚定”。
FACTOM(公证通)正是开发了一个妥善可用的“锚定”程序,并且在数据锚定到比特币区块链之后,还可以实现数据的快速检索、验证等。所以,笔者个人推测,保全网的最终目的是将数据放到比特币区块链上,只不过这个上链和锚定的过程借助了“FACTOM(公证通)”来实现,因为FACTOM存储的数据摘要本来也是锚定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
“锚定”是怎样实现的
要知道,在比特币区块链上放数据是有成本的,而且比特币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在上面锚定数据体量不可能太大。因此,存证机构当然不会把全部的存证数据都放上去,而是将存证数据进行摘要计算得到数字指纹,必要时还会通过“默克尔树哈希归纳算法”算出默克尔根值(可以理解为数字指纹的数字指纹)从而进一步降低数据体量,然后将根值放到比特币区块链上去。
挂载数据到比特币区块链上的通常做法是,将默克尔根值以交易的形式写入比特币一个可以提供80字节空间的OP_Return区域,一旦这笔交易被比特币区块链确认收录(记账),则锚定宣告完成。
比特币区块链在存证中的角色:去中心化的公证处
至此,我们前面的猜测应该得到了证实:比特币区块链在整个电子存证过程中被当作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公证处。电子存证机构由于对自身存储数据的客观公立性以及防篡改等要求不够“自信”,引入了比特币这条最强有力的“公链”来做背书,而类似“保全网”这种第三方存证机构的所做的是在用户和比特币公链之间搭建了一个“数据通道”,让数据可以锚定上去的同时便于检索和验证。
与传统的引入公证处“背书”相比,比特币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一个技术方案,而且理论上任何电子存证机构都可以接入,一旦效力获得认可(事实上互联网法院已经通过判例认可),显然在可靠性、便利性、开放性以及降低成本等多个方面都更有优势,在此,笔者给这种存证形态命名为“锚定式区块链存证”。
为何“锚定式区块链存证”会成区块链存证的主流
事实上,区块链存证也有很多形态,包括自建区块链(私链)存放数据、搭建联盟链存放数据以及本文所说的锚定式区块链存证(不一定是锚定到比特币,也可以是以太坊或其他公链)。对应的产品大家可以到网上去搜,已经都有代表性的公司在做。
其中,笔者个人更加看好的还是“锚定式区块链存证”这一种,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锚定到公链尤其是比特币或以太坊等经过实践检验可靠的公链更能保障数据的完整性,而数据完整、未经篡改恰恰是电子存证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私链和联盟链在这方面由于“链”本身的技术特性导致“强度”逊于公链,可靠性始终是个问题。
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基于私链和联盟链的电子存证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特殊的优势,例如在较为封闭的生态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的平台所运营或维护的区块链(私链、联盟链)在生态系统内部还是具有较高的可靠性的,尤其是针对一些无需通过法院而是在生态系统内部就可以消化的存证问题,包括供应链交易确认、产品质量溯源等。这些场景下,私链和联盟链存证效力足够解决问题,同时还更灵活多变,能定制开发出更多可用的存证产品。
“锚定式区块链存证”效力司法认定关键点
“锚定式区块链存证”绝非百分之百可靠,司法实践中,即便使用了这种存证方式,仍然需要在个案中对存证获得的数据证明力进行认定,尤其是在数据挂载到区块链之前,这个时间段内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区块链本身无法证明的,就好像公证处只能证明看到了什么数据,但没看到之前的数据证明不了。
所以,在数据上链之前,法院仍有必要在两个环节进行审查:
1、当事人使用“锚定式区块链存证”工具的具体流程以及现场还原程度。显然,在当事人将目标数据提取之前,数据的形态以及是否经过了人为的修改是不得而知的。此时需要当事人向法院证明其取证的操作流程,以及使用具体工具时所处的终端、网络环境是否可靠。
2、存证工具本身的原理和可靠性。包括存证工具是否对当事人的操作留存了足够的日志、存证工具所使用的锚定算法能否确保数据不经篡改的放到了区块链上去、存证工具能否提供可靠的数据校验方法。我们注意到在区块链存证第一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审查了“保全网”所使用的谷歌抓取程序以及其他的存证流程。
看懂区块链存证第一案的关键:锚定
作者:张延来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一审宣判,杭州互联网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此后双方未上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