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法院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完善涉网纠纷在线诉讼模式

来源:上海高院研究室

文章摘要
编者按 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是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者按
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是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徐汇区法院根据“网上案件网上审”的案件特点及实际审理需求,以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为指引,依托“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与“上海法院在线办案平台”,打造网上要素式立案、要素式文书智能化制作两个流程模块,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完善涉网纠纷在线诉讼模式,助力提升案件审判效率,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
徐汇区法院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完善涉网纠纷在线诉讼模式
为更好落实“两便”原则,快速有效化解纠纷,促进适法统一,徐汇区法院根据最高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及上海高院的相关细则,结合“网上案件网上审”的案件特点及实际审理需求,以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为指引,依托“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与“上海法院在线办案平台”,在原有在线要素式庭审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新增了“网上要素式立案”“要素式文书智能化制作”两个流程模块,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前期,该院选取案件数量较多的涉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类案作为试点,以点及面,逐步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完善基层法院涉网纠纷在线诉讼模式。目前,该院已受理首例网上要素式立案的案件,使用要素式文书智能制作生成涉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文书10余篇。
一、构建网上要素式立案模块,便利当事人诉讼
该院通过提取涉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类案诉请、事实固定中的必要要素,对当事人网上立案环节需提交的起诉状进行数据颗粒度的细化固定,即将传统起诉状拆解为多项结构化要素数据,以提高审理效率,并为后续文书智能化制作奠定数据基础。
目前,在网上“要素式立案”模块已基本实现“诉状一键生成、公证存证一键提取、要素信息一键导入”的功能。一是诉状一键生成。通过前期利用大数据对该类案件进行实证分析,该院归纳总结出了当事人主张较多的诉请类型,并根据该类案件的要件事实提炼出需要当事人明确的事实要素信息。当事人根据自身案件情况勾填相关要素信息即可自动生成起诉状。二是公证存证一键提取。该模块支持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数据导入功能,当事人可选择如公证处等相关电子存证平台,输入公证编号就能直接将公证后的电子证据关联到证据材料中。三是要素信息一键导入。系统内嵌入excel表,当事人可在无网络的情况下按照表格要求填写要素信息,再一键上传导入要素信息,省去在立案界面逐一填写的步骤。
二、构建要素式文书智能化制作模块,促进适法统一
根据上海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在要素式立案积累的数据基础上,依托上海高院开发的“文书智能辅助系统”,优化了该类案件的文书模板。法官在输入必要案件信息后,可自动生成一份裁判文书,供法官进行删减修改,减少法官制作文书的材料录入工作量,提高裁判效率。一方面,该模块细化了文书类型与内容。该院根据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当事人到庭情况、结案方式等主要情况,从文书内容、文书种类维度,制作了当事人情况、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四个文书内容板块及13个文书模板,充分满足法官需求。另一方面,该模块生成了要素式事实认定与裁判理由的模板。该院将类案裁判指引中的规则,梳理成标准化的裁判文书语言嵌入模板,智能辅助系统将根据要素式立案及法官手动输入的庭审情况,生成符合案情的类型化通用模板,供法官核校修改,以减少类案纠纷不同判的现象,促进适法统一。
三、完善涉网在线诉讼配套措施,保障诉讼活动有序开展
为更好地推进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该院从制度、配套硬件、技术完善等角度,完善涉网在线诉讼配套措施,保障诉讼活动有序开展。一是制定相关审理规则与诉讼指引。该院就该类案件的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制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电商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则》,规范该类类案的要素式审判工作,更好地促进适法统一。同时,该院还制定了《网上要素式立案诉讼指引》,方便当事人熟悉相关立案申请的步骤与流程,更好地便利当事人提交立案申请。二是建立内外沟通渠道。对于新增的要素式立案、要素式文书智能化生成模块,在上海高院的指导下,该院建立了内外沟通渠道。一方面,该院通过宣介会、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向当事人发布了问题与建议反馈邮箱,倾听当事人的使用感受。目前,已收到反馈来信10余篇,反馈的问题均已解决,相关建议也已转交工作专班研究。另一方面,立案庭、知产庭、审管办、信息处建立线上问题对接沟通小组群,设立“问题日报”机制,即对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反馈至小组群,由审管办、信息处及时跟进,力争在24小时内解决。三是优化硬件设备。该院为办案人员配备了宽屏显示屏,办案人员可以实现“左看右写”功能。同时,该院优化了办公带宽,使得电子卷宗扫描、在线诉讼活动更顺畅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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