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为什么成为“低收入群体”?

来源:辩护人叶东杭

文章摘要
当“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不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闻出现在微信群后,我就发了一条朋友圈: “愿意带实习律师的指导律师总量不变”+“疫情之下,律师创收情况变少”+“实习律师人数暴增”。

当“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不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闻出现在微信群后,我就发了一条朋友圈:
“愿意带实习律师的指导律师总量不变”+“疫情之下,律师创收情况变少”+“实习律师人数暴增”。结论:实习律师的收入将进一步下降,律师行业内的各种矛盾会集中且显著的爆发。
此外,实习律师的“工作权利”将进一步受限,这对于实习律师的成长和发展而言,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只有时间才能给我们答案。时代的灰尘落在法学生的头上,就是一座大山。
知乎上关于实习律师的薪资有很多发问,但是问来问去的问题都是“如何解决实习律师的薪资低”之类的问题,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一个现象,如果你觉得有问题,那么必然是有什么地方“出了错”——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放在这里,道理也一样。
在大多数学校法学院里,能够考过司法考试的,我不说绝顶聪明吧,这样太自夸(加之近年来法考水份这么大),但怎么说,也都是相对优秀的那一拨人,我想这么说基本没有人反对。
但是为什么这些相对优秀的人,出到社会的头几年收入,都这么低呢?
实习律师起点都要是本科生,我不是看不起大专生,但是说老实话,再平庸的大专生,出到来社会上,即便是做服务员,去端盘子,一个月也有个三四千,为什么实习律师月薪两三千却成了“平均水平”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这些成为实习律师的法学院毕业生们,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或者用一句富有宗教色彩的话来说,是没有原罪的。他们并非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注定要遭受这一些。
那么律所和律所的老板总该是有原罪的吧?这也是大多数实习律师喜欢在茶余饭后所念叨的,恨不得掀翻桌子踏两脚,口中唱到“我手执钢鞭将你打”,盼望着总有一天能“农奴翻身做主人”。
但是,等等,稍微聪明点的人,他仔细想想,不对,律师事务所不是慈善机构,你实习律师目前能够给我创造的价值也只有这么多,你既不能单独出庭,又不能独立处理律师业务,给你个案子你还要我手把手教你,市场经济讲究的是等价交换,我既给你当师傅,我又给你工钱,你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人,良心大大的坏。
实习律师无法创造高价值,因此无法获得高价格,这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从法院、检察院或者企业里边出来,拥有巨大社会资源和能量的老实习律师们,收入往往比执业甚久的执业律师还高,原因无他,只因能创造的价值高。
这么想,律所和律所老板也似乎是没有原罪的,他们只是根据每个人的情况,每个人能贡献的价值,而给予相应的价格。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我想了一下,问题可能主要出在于以下几点:
一、实习律师办案权限低,不能独立承接案件,不能给律所和律师团队带来效益,并非“刚需岗位”。
根据规定,实习律师不能单独承接案件,不能单独出庭,不能单独进行刑事会见,不能以律师名义发律师函(甚至不能在指导律师签字的情况下也在法律文书上一同签字),相对较低的办案权限使得实习律师只能在团队中发挥文秘作用,价值决定价格,致使实习律师的收入非常低廉。
相反,如果你是前官出身,亦或是因为其他原因自身带有巨大的社会资源,那么即便你是实习律师,你的收入和话语权都绝对不会比执业律师甚至合伙人要低。这种情况其实在法官、检察官大量离职进入律师行业的今天并不少见。我所认识的几位律师团队的主管本身也是实习律师,但因为自身带有大量案源,所以手下有一帮执业律师鞍前马后帮忙办案,说到底,还是自身价值的原因。
有朋友曾经抱怨说前台小姐姐的收入都比自己做实习律师要高,我苦笑着反问一句:每一个律所都必须要有前台小姐姐,前台小姐姐是刚需,你摸摸自己的蓝色小本本问问自己是刚需不?
实习律师不是律所的刚需岗位,决定了实习律师的收入不可能高。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每一家律师事务所根据其规模、创收情况,硬性要求招聘数量不等的实习律师,恐怕实习律师的收入才会有所上升。
二、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和模式与现实情况有所不适。
目前的本科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尚不足以向社会输出一批合格的律师,甚至可以说,即便经历了1-2年的实习期,许多法学毕业生也难担合格的律师之职。
律师是一个需要具备综合性能力的职业,他不仅仅需要对法律条文的专业运用,还需要从业人员对业务所涉及行业的深入了解,这里便体现了沟通能力、写作能力、演讲能力,以及最为重要的,新信息的收集、吸收能力以及新技能的养成能力。除此之外,能够存活下来的律师,还必然具备寻求案源能力,这使得律师需要具备较强的营销能力。
然而许多实习律师和新晋律师,都无法做到这些,其实扪心自问,我自己也无法完全做到。
而目前而言,我们的法学教育还停留在基础性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条文解读的传授上,四年的法学教育所带来的知识储备,远远无法支撑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对知识的需要。
当然,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教育工作者的错误——大学本科只有四年,甚至有的学校未必能在四年内把所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考的学科全部考完。更不要提目前的本科教育质量的问题。
三、“传帮带”式律师养成模式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司法系统也使用“传帮带”的干部养成模式,这种模式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为我国培养出了一批忠诚可靠、业务精良的司法干部人才。
但是“传帮带”也具有其弊病,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传帮带”多依靠个人经验,技能养成不系统;二、容易形成小帮派,小团体,不利于政令统一。
在律师业务上,我认为,第一点的弊病会更加大一些。传帮带背景之下,实习律师很难接受系统的业务培训,这是大多数实习律师甚至新执业律师不足以提供高价值服务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传帮带”式律师养成模式形成了极高的人身依附性,使得实习律师不得不依附于指导律师而进行工作的开展,且实习律师的薪资多由指导律师发放,因此实质上形成了实习律师和指导律师之间的“雇佣关系”,极易引发实习律师和指导律师的矛盾和冲突。
四、每年大量的法学院毕业生,使得实习律师的可替代性较高,待遇自然有所降低。
这个不展开细说,要想解决实习律师可替代性高的问题,基本上除了“祈祷某一天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暴跌回2%“之外,没有别的方法了。
当然,目前来看,通过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考试通过率来实现职业高价值的可能性接近于零。一方面来说,司法考试(现在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逐年上升,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最近又出新规定,实习律师可以不用通过司法考试,“先实习,后考证”。因此,可以预料到,每年参与律师实习的人数会激增,实习律师的议价能力将极度下降,待遇将急剧下跌。
“不管你是清北复交还是五院四系,在实习律师阶段你就只能做这些初级的工作,你不想干,有的是人想干”,这句话很快就会成为现实。
五、实习律师在业务中的试错成本转嫁给了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这个道理解释出来,其实也不复杂。在大多数情况下,实习律师是以指导律师的助理的形式出现在工作之中,如果实习律师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差错,将直接影响到指导律师对这个案件的掌控程度,甚至直接关乎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要对此承担责任。
打个比方,实习律师如果在制作文书、整理材料的过程中出现差错,既有可能导致指导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被动,这也将直接影响指导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收入。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律师不愿意带实习律师的原因——一方面带领实习律师有许多隐形的成本,譬如卡位费、系统费、资料费等,这些虽然实习律师感受不到,但是却直接体现在指导律师每月的固定开销之中,除此之外,实习律师因为是法律新人,工作中易出错,往往容易影响自己本身的业务办理。
最后,有一部分律师之所以不愿意带实习律师的原因,也是因为觉得“传授知识和技能”是一个很劳心费力的事情,既然不是法律硬性规定的义务,那自然没有非要带的必要。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让许多带教律师心里有所顾忌。
事实上,实习律师收入低的问题,只是律师行业存在着的诸多问题的一个缩影。许多人对实习律师所处的困境漠不关心,或许是以为“只需要实习一年,一年之后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但是,你以为你拿到了律师执业资格证,你就脱离了这个怪圈了吗?拿起你的小红本,看看专职律师那四个字,问问自己,有能力独立办案,扛得住了吗,意大利炮能拉出来耍了吗。
你以为拿到了红褐色的律师执业证后,你就能大刀阔斧、大施拳脚吗?
当下律师行业的根本矛盾在哪里?律师本身是极具专业性、技术性的行业,需要长时间、高强度的前期投入,因此应当以较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与之相匹配,然而现实是律师在社会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仍然不足,以至于法律服务市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而我们在蛋糕不大的现状下,还执着的走“法律服务平民化”路线,使得律师人数激增,行业因内卷而引发严重的恶性竞争,最终使得律师行业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当一个行业的发展本身存在难以解开的自身矛盾时,所谓“行业新人为什么收入低”便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问题——因为在现有环境之下,收入低(或者换句话说,收入与付出不匹配)的不仅仅是行业新人。
我无意发表什么“高屋建瓴”的政见,也不想被扣上反对或诋毁某项政策的指控,只是与各位同行及后辈勉励一句:无论大环境如何,大家都要努力争取,为了更高的收入,为了更多的钱,为了给家人和后代更好的生活。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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