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促使长达三年未履行的案件履行完毕。
2021年6月,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审结纪某等四人与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由被告刘某某赔偿纪某等四人23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纪某等四人向吉木萨尔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穷尽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6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与刘某某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每年还款3万元,7年内付清赔偿款,但被执行人刘某某仅还款2000元,后未履行还款义务。
2025年1月,申请人纪某申请恢复执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在执行阶段,使用他人微信账户、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且交易数额较大,隐匿其有履行能力,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依法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并将该拒执罪线索移送至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被执行人家属意识到其隐匿履行能力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于是主动与法院执行员联系,被执行人刘某某家属一次性向申请人给付18万元,申请人纪某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吉木萨尔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对符合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持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抗拒、逃避、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震慑违法者,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 迫于威慑主动还款
作者:罗芳来源:北庭天平

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促使长达三年未履行的案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