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回武汉的空当,我来到汉口长江和汉江交汇处的高岸,默哀!当前,长江汉江高位洪水夹击武汉,军民携手齐心协力共保武汉安澜。汹涌的洪水毫不留情!旁边的龙王庙香火不断却毫无作用。在这里,生命之于我们,多么渺小脆弱。脚底下1998年抗洪抢险后镌刻的生死碑还记忆深刻,今年又闻新刻。试问,有多少钢铁之躯,尽付滚滚长江?
莫名地,我想到了那些从这里跳下的寻死者。死亡,并非如他们所想象的那么轻易而平静:一跃而下之后就没有了回头路,死亡是确定无疑的,而且会死得很惨。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下落的身体加速到每小时120千米,落到水面时,其力量之大就像一辆大卡车撞上了一堵墙。这一过程很快,结果很惨烈,全身骨头碎裂,肋骨像干枯的树枝一样折断,然后身体继续向水下深处冲去,落入无边的黑暗深水之中。之后,就没有之后。
这一秒、两秒的时间,他们就这样没了,来不及挥别至亲好友。生死碑上的英雄,他们也来不及挥别至亲好友。自杀和慷慨赴死,两种主动终结生命的方式在这里交汇。为什么,死亡的结局,会有如此的相似相近、又如此千差万别?
求生,是自然本能。活着,是生命的唯一要求。如果一心求死,用自杀这种违背自然本能的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绝决?
这个夏天注定不平静。谁也不曾想到,喜欢随意光临湖北的洪水竟会跑去河北邢台撒野。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悄无声息的被淹没,官员下跪、过往反思、痛心疾首、捶胸顿足、追悔莫及,都只能做给生者看看罢了。死去元知万事空,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扯断我们的生命之弦。为什么,还有人会选择自杀?
我们感叹生命脆弱如琴弦的同时,是否也在感叹生命坚韧如丝、优雅如瓷?洪水无情人有情,那些在洪水来临时临危不惧、慷慨救人的事例,那些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勇敢求生的生命,那些为人类在暴虐的自然灾害面前助威呐喊、雪中送炭的善举,似乎都在如丝的生命之弦上弹奏属于自己生命的宏伟乐章。看见和听见这些,自杀者是不是也会多几分活下去的勇气?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坚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若非亲见,我绝对不相信一个人会自杀。
我目前处理的一个案件,争议焦点就是自杀跳楼还是意外坠楼。结合死者死前的种种迹象,一个生动活泼、家庭幸福、夫从子孝、工作突出的女人,我始终认为她没有自杀的可能性。但是,案件的难点在于没有监控。没有监控就没有事实真相,扑簌迷离的死因让我一度想到了蓝可儿之死。而警方所做的证人笔录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甚至证人当庭直说没有看见死者跳楼。当死者亲人的哭泣弥漫整个法庭,我也有种失声痛哭的冲动,默不言语、咬牙低头间再次估量了下家属的嘱托。
往往事存疑惑就监控失灵,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存疑案件的不解之谜。这起案件中,不知是对方选择性的监控失控,还是事实本身超出对方控制,生命的代价使得案件始终充满忧伤与迷雾。对方场所的公共性与知名度,让案件也始终充满新闻性和挑战性。如果对方律师始终坚持认为自杀,那么请给我足够的内因,还请给我有足够的客观表象和科学解读。否则,案件永远有如蓝可儿之死一样充满悬疑,法律追求的公正合理就不会在该案中实现。
然而,即使我相信案件死者并非自杀,没有能力阻止天灾人祸式的终结生命,还是有必要想想怎么防止自杀,让生命过得更加自然而然。
内因决定外因,心理决定行动。现代医学认为,自杀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精神健康方面的现象,与一些心理因素有关,如抑郁症、痛苦或恐惧、其他精神疾病和压力等。人一旦有了自杀的想法,于自杀者来说,不论尝试何种自杀方式,不论对身体的实际伤害程度如何,都是因为严重心理压力、苦恼和心理疾病的表现。当然,不排除有些企图自杀的行为,是自杀者试图引起注意、以求得帮助的一种行为,或者仅仅是出于表达失望或希图逃避的意愿,并非真正意图死亡。
自杀者在自杀前通常会发出一些示警信号,通过观察和预防这些示警信号,再结合一些特殊的干预和疏导,我相信一定会大大减少自杀。示警信号一般表现为:激烈的情绪变化或性格改变;做出一些自毁行为,如酗酒、接触毒品、自伤自残等;谈论与死亡或自杀有关的话题,觉得活着没意思,大多数时间表现压抑或忧伤;与家人和朋友疏远;睡眠和饮食习惯改变;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下降;产生过分的负疚感或羞愧感;写遗书,立遗嘱,安排身后事情,将个人珍视的一些物品分送他人;寻找武器、药物或其他自杀途径;行为冲动任性不计后果,进行一些危险性极大的活动;情绪焦虑易怒,难以入睡或整天昏睡;不愿出门,不参加各类活动,对以前的一些爱好失去兴趣,等等。
从自杀示警信号方面干预自杀,只是从内因上进行干预。从外因方面,则可以通过改变自杀者所处的环境来防止自杀。我们可以理解,要改变一个人自杀的决心,实在是难,而且也不好判断他是否已改变自杀的决心。很多情况下,想方设法防止自杀,破环自杀环境、防止自杀条件、制造自杀困难,似乎比让自杀者放弃自杀念头更加容易。
现实已经证明,物理环境的简单改变,能大大降低自杀率。美国华盛顿州有一座被称为“自杀桥”的艾灵顿桥,每年吸引着许多跳桥自杀者。后来,在10天里有3人从桥上跳下身亡后,桥上建起了一道自杀屏障。5年后的一项研究表明,在有了自杀障碍物之后,从艾灵顿桥上跳下的自杀率急剧下降了50%。人们也许认为,自杀者在自杀未遂后会再选择附近的塔夫脱桥,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为什么自杀者不选择塔夫脱桥来达到预想目的呢?确切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但有一点很清楚,塔夫脱桥的水泥护栏很高,到达普通成年男子胸部的位置,要想跃过护栏跳下有相当的难度。
我很欣慰,案件的被告已经通过物理环境的改变来防止或降低自杀,同时也对监控摄像头加强了管控。当然,这与我对案件的认定无关。那么,国家法律是否也可以做点什么呢?国家是否可以出台统一的公共场所监控法律规范,让监控选择性失灵的事件不再发生,让存疑的生命代价获得真相,让法律的归法律,事实的归事实?自杀还是不是自杀,是个黑与白的话题。在没有真相的案件中,要论证黑还是白的结论实在太难,难道生命的终结可以在法庭辩论中随意定性?
恶魔一般狂躁凶残、夺命而至的洪水,龙王镇不住,只有那些赛过龙王的钢铁之躯。在我站的地点轻轻一跃,生命脆弱的弦丝就可以断裂。但是,生命的琴弦照样可以弹奏动听的旋律,犹如那些生死碑上不悔的英灵。拒绝自杀!不轻易相信自杀!用一切方式防止自杀!用法律偿还自杀疑虑下的死者一个公道!我们都需要给生命一个自然终结的机会!
拒绝自杀,给生命自然终结的机会!
作者:刘慧慧来源:海坛特哥

趁着回武汉的空当,我来到汉口长江和汉江交汇处的高岸,默哀!当前,长江汉江高位洪水夹击武汉,军民携手齐心协力共保武汉安澜。汹涌的洪水毫不留情!旁边的龙王庙香火不断却毫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