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下旬,张先生购买了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位于四楼的一套房屋,准备入住时却无法乘坐楼栋新加装的电梯。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原来,加装电梯时,前任业主的该套房屋用于出租,其既不同意加装也不愿意出资,楼栋内其他19户业主为使加装工作顺利进行,便垫付了加装电梯建设费、维保费等相关费用缺口。所以,电梯加装完毕后,前任业主无法使用电梯,导致张先生购买房屋后也无法使用。张先生入住后,发现多有不便,遂要求使用电梯,但与楼栋其他居民产生了争议。
1 垫付费用由谁付?怎么付?
根据楼栋加梯公约,谁出资谁受益,楼组长代表该楼栋向张先生提出,因前任业主未承担电梯的建设费、维保费,张先生如果想要使用电梯,应当补足其他业主垫付的相关费用,但对于金额多少、资金占用利息,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经过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某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最终就相关费用及垫资利息问题达成框架方案。
2 如何解决“后顾之忧”?司法确认来帮忙
如果协议达成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协议效力有问题怎么办?后续产生争议怎么解决?张先生和其他业主都有疑虑,于是漕河泾街道司法所找到了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希望工作室给予支持。
4月10日下午,社区法官来到了漕河泾街道石龙党群服务中心的会议室,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同时指导当事人补充材料以满足法律对程序、实体的要求。经过多轮磋商、修改,双方最终确认:“上述人民调解协议中记载的过程、协议的内容属实,确实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现在明确权利义务,以后就没有争议的风险了,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在街道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郑重签署笔录,这也意味着的矛盾解决进入“快车道”。
3 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服务助力幸福“到家”
在街道司法所、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经社区法官的调解、审查和确认,该起新业主购房后使用加装电梯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既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诱发一些纠纷,相关争议涉及了加装前、中、后各环节全流程的法律问题。加装电梯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以优质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成为基层干部和人民法院关注的重点。
为此,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指导相关街道、居委会,发布加装电梯公约示范文本,供街道、居委会、业主选择使用。在电梯加装完成后,“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通过巡回审判站、司法联络点等,持续加强对电梯后续的管理、使用、房屋流转的指导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的精细化治理提供更多司法智慧。
新业主:“前任”没参与加梯,用梯能加我一个吗?
作者:丁颢琦来源:上海徐汇法院

今年2月下旬,张先生购买了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位于四楼的一套房屋,准备入住时却无法乘坐楼栋新加装的电梯。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