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听起来似乎离坐在城市中心写字楼的我们很遥远,但是对于需要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单位来说,这是不得不防范的潜在风险。很多建设单位为了追赶工程进度,在未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因此甚至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笔者以这几年执业经历中代理过的多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加以分析。
01 何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在2001年以前,我国刑法只规定了非法占用耕地罪,2001年8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1997年刑法中的“非法占用耕地”中的“耕地”修正为“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扩大了本罪的犯罪对象,也扩展了本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更有利于保护生态资源和有利于惩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行为。
02 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
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03 容易陷入的误区
此罪与常见的传统犯罪不同,常见的传统犯罪例如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一般行为人是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然而很多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涉案人往往被公安机关传唤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知道触犯了刑法,下面仅以本人代理的几起案例加以说明。
1、基于对行政行为公信力的确信而忽视了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案例一)Y县A村在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安置小区建设时,根据政府指示选择了本村一处山林,需要推平部分山林后修建,当时A村村委会认为该项目属于政府安排的工作,又是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公益项目,从而忽视了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而因为全县精准扶贫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过多,行政主管部门也遗漏了上报A村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完工后,省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卫星云图发现了Y村林地无故减少,经核查后要求该县森林公安就此事立案侦查。经过侦查,A村占用山林修建扶贫安置房小区确实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且占用面积超过了17亩,远远超过了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量刑起点。因此该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具体施工占用山林的包工头均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立案侦查,相关人员直到公安机关传唤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既觉得冤枉,也为自己的不懂法而感到悔恨。
2、毁坏农用地不仅限于永久性毁坏,即使能恢复同样构成犯罪
某大型建设单位承接了Y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孙某将工程中的劈山、凿石、清理碎石等事项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被告人汪某,汪某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就将碎石等废弃物直接倒入了路边的山林中,而没有投放到指定的丢弃地点。后经村民报案,Y县森林公安立案侦查,经过鉴定,汪某倒入碎石侵占的山林面积达到了23亩以上,本院最终移送Y县法院审理并判决认定汪某、孙某及建设单位共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而本案中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孙某正是因为未能尽到管理的职责,连累了自己及单位共同与汪某承担了犯罪的苦果。汪某未能想到往山林中倾倒些碎石也构成犯罪,他们甚至在公安机关立案后还轻信只要清理了这些碎石就没事了,但对于已经造成的后果,即使其主动对毁损林地进行复绿,也仅能作为量刑情节,而不能因此出罪。
3、占用自己承包的山林、土地,同样需要办理用地手续
现实中这种案例更多,A村村民张某承包了本村集体土地30亩。张某常年在深圳做生意,有了资金后,他回村投资成立了农业公司,发展渔业养殖及食品加工,并将承包的部分耕地挖掘成了鱼塘,建设了简易办公楼。张某认为上述项目建设是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进行,不需要另行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用地的相关审批手续。后其被当地村民举报,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了张某刑事责任。
04 律师提示
随着我国对农用地保护的加强以及行政管理的日渐规范,企业和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前车之鉴”,更是警醒大家,无论是大到房地产开发、修路建桥、旅游开发等,还是小到建设厂房、修建池塘等,凡是涉及占用农用地,都需要办理占用农用地的相关审批手续。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切莫因为小的疏忽,触犯刑法,否则将对自身造成重大且无法挽回的不利影响。
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谈建设项目合规性
作者:张少俊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前言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听起来似乎离坐在城市中心写字楼的我们很遥远,但是对于需要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单位来说,这是不得不防范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