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支付问题相关法规整理

来源:汉盛律师

文章摘要
近期,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国务院办公厅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3日,随后各地又纷纷将复工日期延迟至2月10日之前;正式复工后,仍有员工因被医学观察或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

近期,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国务院办公厅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3日,随后各地又纷纷将复工日期延迟至2月10日之前;正式复工后,仍有员工因被医学观察或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甚至还有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该等情形下,在劳动关系领域,尤其是劳动报酬的支付方面,必然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为此,本团队特对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支付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理,并对要点进行了提炼(侧重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支付问题)。
要点整理

一、延长春节假期与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双倍工资。
依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相关问题的解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对于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安排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①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②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③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④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三、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法规汇总
1.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16年8月1日执行)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2020年1月24日发布)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2020年1月27日发布)
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2020年2月4日发布)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2020年2月7日发布)
6.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2月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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