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5年10月至12月之间,被告人伍某组建多个微信群,组织、召集他人在微信群中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佣被告人蔡某、杨某担任“代包手”(为群主收发红包的人)。他的群内有严格的赌博规则,由“代包手”发红包,群员抢,抢到金额数最小的人将298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群主或者“代包手”,由群主抽头11元,“代包手”抽头4元,再将20元放进“奖金池”,剩下的263元由“代包手”以“拼手气红包”的方式再发到群中供大家抢,以此反复。最终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外两名给伍某“打工”的男子蔡某、杨某,同样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7月6日至14日期间,罗某伙同黄某某等人利用“罗先生”微信名注册建立“高速公路30-200元福利群”、“红包尾数群”及“20-200元尾数群8-11包”等专门赌博群,在群公告中规定“群主免死”等赌博群规,通过拉人头进群后用“抢红包”的方式进行网上赌博,且参加“抢红包”赌博群成员已超过20人次以上。罗某自立群主或参与他人赌博群进行赌博,并从中非法营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赌博罪。
2015年7月中旬左右开始,吴某(已判决)伙同卢某(另案处理)预谋利用手机微信群开设赌场,通过抢红包的方式召集他人参与赌博从中抽取头薪牟利。吴某伙同卢某将微信赌博群分为10个股份,董某乙、谢某乙(均已判决)受吴某及卢某召集加入微信群并分得股份,被告人沈某甲、谢某甲及董某甲、张某(均已判决)等人参与微信群专职代发红包。微信群里以“200元红包抢”和“388元红包抢”的方式进行赌博,由专职代发红包人员在微信群里设定5个红包,供微信群里的参赌人员抢,5个抢得红包的人员通过比较红包尾数大小来确定输赢,尾数最小的人员为输家。输家则需要拿出相应的200元或388元交给专职人员代发红包,专职代发红包的人员在抽取相应的头薪后将剩余的钱以5个红包的形式发出,继续下一轮的抢红包赌博。在微信群组建后的前十五天内,吴某等人在每个“200元红包”中抽取8元作为头薪,随后在每个“200元红包”中抽取15元作为头薪,在“388元红包”中抽取38元作为头薪。微信群一直持续到2015年8月底结束。在上述期间内,微信群里每天至少能发出500个“200元红包”、150个“388元红包”供他人赌博,微信群内抽取头薪达20万元以上。被告人沈某甲代发红包期间,帮助微信赌博群抽取头薪16150元许,个人获利1700元。被告人谢某甲代发红包期间,帮助微信赌博群抽取头薪11628元,个人获利2912元。
最终判决为:被告人吴加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董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4万元。
被告人谢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被告人董某乙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张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追缴被告人吴加华、董某甲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吴加华、董某甲、谢某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董某乙违法所得人民币3880元(已暂扣本院);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予以没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律师总结
赌博本身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容易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破坏了家庭和睦与个人身心健康。另外在现实中除了微信赌博外,还有通过老虎机,扎金花,扑克,麻将,掷骰子等多种赌博方式。
律师提示
要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只是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是正常的娱乐活动,不能一概而论以违法犯罪论处。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正确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的赌博行为,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千万不可混为一谈。远离赌博,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生活才能更美好。
微信红包带来的牢狱之灾
作者:吴国伟来源:京师豫见

案件回顾 2015年10月至12月之间,被告人伍某组建多个微信群,组织、召集他人在微信群中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佣被告人蔡某、杨某担任“代包手”(为群主收发红包的人)。